新北抽驗捏捏樂 2件恐害童窒息

不少家長會採購玩具作爲兒童節禮物,桃園市抽查143件玩具商品有17件不合格。(桃園市法務局提供/賴佑維桃園傳真)

捏捏樂玩具療愈紓壓,加上兒童節腳步將近,新北市法制局抽驗網路平臺販售的12件捏捏樂玩驗,僅4件合格,其餘有標示、檢驗不合格等問題,另有2件玩具包裝袋薄膜厚度有安全性疑慮。此外,桃園市抽查143件商品,有17件不合格,主要原因爲未依玩具商品標示基準辦理。

新北市法制局昨公佈市售捏捏樂玩具抽查結果,消保官鍾佳儒指出,抽驗蝦皮與MOMO購物販售的捏捏樂玩具12件僅4件合格。其中2件不符合國家標準CNS4797-3物性安全要求,分別是蝦皮賣家「流行手帳文具最前線」的巨無霸貓爪捏捏、MOMO賣家「八捌發股份有限公司」的瞇眼摩埃捏捏樂,玩具包裝袋薄膜厚度單點小於標準0.032mm,且平均厚度小於0.038mm,恐有導致兒童窒息之疑慮,已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或改正。

鍾佳儒說,另有3件無中文標示與商品檢驗標識,分別爲蝦皮賣家「猴&Joe潮流用品批發館」的卡皮巴拉捏捏樂、鳳梨鴨捏捏樂;賣家「金富德科技有限公司」的綠頭魚捏捏樂。未貼附「商品檢驗標識」部分,將依《商品檢驗法》最高處200萬元罰鍰;中文標示不符合部分如屆期未改正,最高處3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蝦皮賣家「創意網路行銷有限公司」的爆眼捏捏樂,雖有商品檢驗標識卻未完成報驗,涉及《刑法》虛僞標示,由標檢局移請臺中地檢署查處;MOMO賣家「八捌發股份有限公司」的剝皮香蕉捏捏樂、倉鼠捏捏樂、瞇眼摩埃捏捏樂材質疑似標示不實。

桃園市法務局消保官、經濟發展局抽查143件商品,有17件不合格,主要原因爲未依玩具商品標示基準辦理,包括未標示製造商或進口商名稱、地址、電話、主要成分或材質、適用年齡、使用方法或注意事項、警告標示及中文標示等,不符規定。

消費者保護室主任彭新澍說明,要求標示製造、進口商名稱相當重要,若玩具出問題,勢必要能找到人負責。他提醒,若玩具可能有吞食或傷人危險,就應有警告標示,警告標示所使用之字體、顏色、大小也要符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