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3家樂器行違規開補習班被停辦 最高可開罰25萬元

新北市消保官2月與教育局聯合稽查10家音樂教室及樂器行。圖/新北市消保官提供

不少家長爲了孩子學習音樂,願意投入大筆金錢,消保官2月與教育局聯合稽查10家音樂教室及樂器行,發現有3家業者未立案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要求停辦且擇期複查,另有3家業者現場查覈有缺失,要求限期改善。

消保官鍾佳儒表示,此次稽查項目包含業者「是否提供音樂教學服務」、「短期補習班立案查覈」、「樂器租賃收費規定及相關定型化契約條款」等內容。

這次發現3家樂器行業者,包含小天才樂器、明志樂器及ALAS飛翔羽翼樂器行,疑似未立案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將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規定查處,勒令場所停辦並擇期複查,經查證屬實者最高可開罰25萬元,

另有3家合法立案音樂補習班現場查覈有缺失,包含違反定型化契約、退費規範及其他班務問題,將依規定裁處、命其限期改善,並輔導改善完畢。分別爲東和河合音樂短期補習班、私立宛伶音樂技藝短期補習班、私立新環球音樂短期補習班。

鍾佳儒指出,日前曾有發生音樂教室及樂器行出租樂器,發生樂器毀損後被求償高額賠償金,故本次對各提供樂器租賃業者,皆宣導須事先言明琴齡及價格,發生樂器毀損滅失的賠償費用不得高於重置費用,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另外,也調查「樂器租賃收費規定及相關定型化契約條款」,絕大部分樂器租借時多半會收取押金,本次抽查各家業者押金範圍約爲琴價1至2成,假如發生可歸責於消費者造成樂器毀損時,業者將予以扣除維修費用再退還餘額。

消保官及教育局呼籲,家長在選擇補習班時,應注意查看其短期補習班立案證書等相關證明文件,或可利用新北校園通APP及教育部短期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網站查詢,並瞭解課程內容及收退費標準。消費者在租賃樂器時,應仔細審閱業者樂器租賃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