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農漁民災後重建 農業部修正天災貸款項目及額度
農業部農金署表示,近年受極端氣候影響致天然災害頻繁,颱風、強風、低溫等災害接連發生,丹娜絲颱風災情特別嚴重,鑑於近年物價上漲,災損復建成本提高,爲減輕農、漁民受災害影響,協助其儘速恢復生產,農業部經召開專家會議,全面檢視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簡稱「天災貸款」)各產業之項目、貸款額度、期限及寬緩期,共計農產業五項、漁業四項。
農金署表示,天災貸款已於7月18日延長爲1年免息,包括舊貸免息期間自114年7月14日至115年7月13日。免息不需認定、且免申請。且包括丹娜絲颱風、0708豪雨受災民衆,此次修正之低利貸款項目及額度,適用於114年7月7日以後發生的天然災害。
農金署提醒,此次颱風受災農漁業者並可檢具受災證明文件,向原貸款經辦機構申請既有專案貸款延期還款2年(本金緩繳、延長貸款期限或2者同時申請),貸款經辦機構免依規定逐案報農業部覈准。送經農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者,免息期間免收保證手續費,全力協助受災農漁業者度過難關。
7月22日修正的「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項目及額度」,重點包括:
一、農產業部分:
(一)「果樹」,本金寬緩期限最長2年調整爲3年。
(二)「花卉」,每公頃最高貸款額度由150萬元調整爲200萬元;貸款期限最長7年調整爲10年;本金寬緩期限最長2年調整爲3年。
(三)「塑膠布溫網室」:「結構型鋼骨溫網室」,每公頃最高貸款額度由1,500萬元調整爲1,800萬元;貸款期限最長10年調整爲15年。「簡易式塑膠布溫網室」,每公頃最高貸款額度由750萬元調整爲900萬元。
(四)「水平棚架網室」,每公頃最高貸款額度由240萬元調整爲250萬元。
(五)「菇舍」:「鋼構型」貸款期限最長10年調整爲15年。
二、漁業部分:
(一)增列魚塭養殖「室外養殖管理設施」每平方公尺最高3,000元、「水產品初級加工、集貨包裝處理設施」每平方公尺最高3,000元(以上貸款期限最長7年;本金寬緩期限最長2年)、「發電機」每臺最高60萬元,貸款期限最長5年;本金寬緩期限最長2年。
(二)「牡蠣養殖」,貸款期限最長5年調整爲7年。
(三)「在漁港區域漁船」,全毀與半毀最高貸款額度,20噸以下調整爲20萬元與10萬元、20噸以上至400噸調整爲10萬元與5萬元。
(四)「在漁港區域漁筏」,全毀最高貸款額度每艘由50萬調整爲100萬元;半毀最高貸款額度每艘由30萬調整爲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