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禧電機爆內線交易 董事長胞姊買賣股票賺294萬元遭起訴

上櫃公司協禧電機(3017)董事長黃瑞益等人遭控於2020年間涉內線交易,臺北地檢署今偵結,黃瑞益等14人罪嫌不足獲不起訴,黃的胞姊黃彩雲涉內線交易買賣股票,不法獲利294萬餘元,依法起訴。

協禧電機2020年3月24日發佈重大訊息「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事宜」,3個營業日後,協禧股票累計漲幅12.73%,相較同期同類的電腦及周邊設備業指數漲幅6.78%、櫃買指數漲幅5.49%,爲證券交易法「有重大影響其股票價格之消息」。

檢方起訴,黃彩雲和黃瑞益共同持有協禧公司過半股份,在與黃瑞益談及買回庫藏股規劃,明知協禧公司買回庫藏股將減少流通短期供應量、提升每股盈利,在2020年3月上旬知悉「利多消息」在3月3日至3月25日禁止交易期間,貪圖消息公開後股票上漲的資本利得,涉用員工的帳戶在3月12至20日間下單、同年4月至7月間賣出635仟股公司股票,不法獲利294萬5683元。

黃瑞益否認犯行,沒有收人頭帳戶也沒有告知黃彩雲重大消息,黃彩雲自行操作。黃彩雲坦承拿黃瑞益取得的人頭帳戶買賣股票,並建議黃買回庫藏股且獲黃迴應「會研議」

檢方搜索、扣押,雖查獲黃瑞益取用的人頭帳戶交易模式過於迂迴、不合常情,但沒有黃瑞益與黃彩雲有此案買賣股票往來直接證據,難以用金流異常推論黃瑞益涉內線交易,黃瑞益與親友犯罪嫌疑不足,14人獲不起訴。全案今偵結,依證券交易法起訴黃彩雲,黃認罪繳回全數犯罪所得,減輕其刑。

上櫃電腦設備廠協禧電機董事長黃瑞益涉嫌內線交易,北檢偵結給予不起訴處分。記者蔣永佑/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