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禧電機內線交易案董座沒事 胞姊偷跑買股獲利294萬被起訴
▲協禧電機董事長黃瑞益曾因涉內線交易案遭約談,如今因罪嫌不足獲得不起訴。(資料照/記者劉昌鬆攝)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上櫃公司協禧電機(3017)日前爆發內線交易弊端,董事長黃瑞益等親友遭搜索約談,經檢察官調查分析後,認爲黃瑞益涉案罪嫌不足,14日處分不起訴,但與黃瑞益共同投資經營的姊姊黃彩雲,因涉嫌在2020年公司實施庫藏股利多訊息前偷跑,買股獲利294萬餘元,被依違反《證交法》起訴。
協禧電機在2020年3月24日發佈重大訊息,董事會決議,爲激勵員工及提升員工向心力,要買回庫藏股,買回股份轉讓給員工,預計以10元到24元區間,從集中交易市場買回股分上限3億元,重訊公告後的3個營業日,協禧股票漲幅12.73%,同期同類股幅6.78%,櫃買指數漲幅5.49%。
檢調獲報,有協禧內部人涉嫌在重訊公告前進場,經分析後,在2024年10月發動搜索約談,董事長黃瑞益與妻子等親友、員工15人被檢察官訊問後,分別獲得交保候傳。
北檢調查顯示,黃彩雲明知公司買回庫藏股的決定,將減少市場流通股短期供應量,提升每股營利,屬於利多消息,卻在當年3月初,與弟弟討論相關事項後,就開始進場買股,並在4月到7月間陸續賣出635張,不法獲利共294萬5683元。
至於黃瑞益等親人,雖與黃彩雲有共同資金作爲股票交易使用,但根據查扣資料,無法確認黃瑞益與黃彩雲有對這次進場買賣的相關聯繫事證,雖然黃瑞益掌控的相關帳戶內有異常進出,但無法證明黃瑞益涉嫌犯罪,14名同案辦告都獲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