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資女被炒魷魚揹債200萬!當車手面交千萬 慘被判刑2年4月

▲陳姓女子淪車手面交1060萬遭逮。(示意資料圖,與本案無關)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一名陳姓女子因遭公司資遣又負債,在經濟壓力下竟鋌而走險加入詐騙集團,擔任車手工作。假冒投資公司專員,約被害人在一處觀光景點面交1,060萬餘元的款項,薪水都還沒落袋,就被警方逮捕。陳女雖坦承犯行,但因未能與被害人和解,遭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判處有期徒刑2年4月。

判決書指出,詐團在網路平臺投放投資廣告,吸引被害人點擊瀏覽後,自稱「劉女」及「投資公司」的詐團成員透過LINE與被害人聯繫,以投資股票保證獲利爲誘餌,要求以現金儲值方式進行投資。

擁有大學學歷的陳姓女子原本在傳統產業擔任業務助理長達8年,卻不幸遭到公司惡意資遣,加上積欠200多萬元的債務,在龐大經濟壓力下加入詐騙集團,擔任收取贓款的車手。

▲陳姓女子淪車手面交1060萬遭逮。(示意資料圖,與本案無關)

陳女依照指示前往某觀光景點,出示事先在便利商店列印的僞造工作證與收據,成功騙取被害人的信任,當場收取1,060萬6,300元現金。詐騙集團精心準備的僞造文書上,還蓋有「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的僞造印文,讓整個交易過程看起來更加真實,但仍被警方逮捕。

陳女在法庭上坦承,詐團成員「白哥哥」指示她攜帶僞造的工作證與收據,假冒「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陳姓外務女專員進行面交。她表示,原本約定每月15日統一發放薪資,但在尚未領到任何報酬前就被警方查獲。

彰化地方法院審理時,陳女坦承所有犯行。法院認定她涉犯《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中「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獲取財物達五百萬元罪」、行使僞造文書罪及違反《洗錢防制法》等罪名。

法官審酌陳女因經濟壓力鋌而走險,在偵查和審理過程中均坦承犯行,符合減刑條件;但由於她未能與被害人達成調解,賠償損失,加上犯罪金額特別龐大,造成被害人嚴重損失,因此判處2年4個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