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餡餅”變“陷阱”!警方提醒

“貪小便宜吃大虧”

一些不法分子精心設計了一系列詐騙陷阱,通過送禮物的方式拉近關係、博得信任,然後以幫忙的名義誘騙用戶手機號碼及驗證碼,進而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這種行爲不僅嚴重侵犯了公民的個人信息安全,還可能給受害者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和精神壓力。

案情回顧

近日,四川達州公安網安破獲兩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

【案例一】

犯罪嫌疑人肖某、楊某長期流竄於達州達川、渠縣、大竹等地,專門在人員密集場所,以虛假宣傳、贈送餐紙等方式誘導羣衆提供手機號及驗證碼,後以10元、15元、30元不等的價格將這些信息出售給不法平臺,獲取非法利益。這些平臺獲取用戶的手機號和驗證碼後,用於註冊社交平臺賬號,進而實施網絡傳銷、網絡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肖某、楊某兩人通過這種手段非法獲利68000餘元,受騙羣衆多達2000餘人。

目前,屬地公安機關已對兩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案例二】

犯罪嫌疑人李某等7人在達州達川、高新、大竹等人員密集場所,通過免費發放紙巾、麪條等小禮品的方式,誘導羣衆參與活動,在羣衆毫無察覺的情況下,他們私自獲取公民的手機號碼、驗證碼、人臉認證等關鍵個人信息,並利用這些信息在網絡平臺上大量註冊實名賬戶。之後,李某等人將這些賬號以10至60元不等的價格非法出售。經調查發現,這些賬號被用於涉黃、惡意引流等違法犯罪領域,造成了嚴重的社會不良影響。截至目前,李某等人通過上述違法犯罪行爲非法獲利共計6萬餘元。

目前,6名涉案人員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1人被行政處罰。

網警提示

築牢“五道防線”,守護個人信息安全

1. 堅持信息最小化原則:註冊網絡賬戶事,僅提供必要信息,避免過度授權。

2. 警惕街頭掃碼與網頁抽獎:拒絕向非正規平臺授權手機權限,不參與不明來源的掃碼領禮品、網頁抽獎等活動。

3. 強化驗證機制:啓用二次驗證,如在設計支付、通信等重要平臺綁定人臉識別、硬件秘鑰等多重驗證方式。

4. 自查數字足跡:登錄運營商官方APP,檢查名下是否有陌生副號或異常業務訂購。

5. 警惕免費陷阱:切勿因“0元領取禮品”等小利,輕易提供手機號及驗證碼,切勿外泄驗證碼,防止身份被冒用註冊賬號。

保護個人信息,從細節做起,守護自身安全!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四十四條 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六十四條 網絡運營者、網絡產品或者服務的提供者違反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第四十一條至第四十三條規定,侵害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一百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並可以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