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貪小三偷吃富商!喊「張清芳離婚拿不到十分之一」 咒正宮早死
小三偷吃富商,要求離婚還干涉財產分配,喊「張清芳離婚拿不到十分之一」。(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女子茹茹(化名)偷吃富商人夫阿宏(化名),兩人時常互傳親密訊息,對話紀錄中可見,茹茹多次表示自己身分不明要求男方離婚,還干涉財產分配,提到「張清芳離婚也只拿不到十分之一」、「離個婚要損失2至3億,不如就讓法院判」、「不要逼我詛咒她早點死」。法院審理,認茹茹侵害人妻配偶權,判賠15萬元。
根據判決,人妻與丈夫阿宏結婚25年,她控訴,女子茹茹於2022年12月至2023年11月止偷吃阿宏,兩人期間經常傳送如情侶互相問候、鬥嘴、耍性子的親暱訊息,甚至一起討論男方如何離婚,還曾同居在家。人妻難過表示,茹茹與阿宏上開行爲已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侵害其配偶權,因此向茹茹提告求償100萬元。
茹茹辯稱,夫妻爲相互獨立存在的個體,不因婚姻關係而有支配他方意志的權利,夫妻間不會產生配偶權,原告無配偶權遭侵害的可能。至於原告提出的對話紀錄,她僅單純關心阿宏的婚姻狀況,因處理與阿宏的合夥公司事務過於繁忙而尋求安慰與支持,才表示「要抱抱」,未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且原告與阿宏討論離婚已超過10年,她認爲夫妻關係早已生變,自己未侵害配偶權。
法官查看對話內容,茹茹說「你打心裡面也是認爲我的身分上不了檯面...你趕快把你的婚姻狀態釐清」,阿宏回「知道了」,茹茹接着說「你剛剛還提到說要給她一些股份?那價值就遠超過我的估算,如果你離個婚要損失2至3億,那不如就讓法院判好了」、「張清芳離婚的時候也只是拿走了不到10分之一」、「假設她再活25年,就是等於你要給她1億5000萬至2億2500萬,還不包含房子喔,請你不要逼我詛咒她早一點死掉」、「把那麼多錢給她,你還會有閒錢來照顧我嗎」等。
不僅如此,茹茹曾向阿宏哭訴「你沒有陪我過生日」、「每次只要你一回美國就開始搞失蹤」、「我也需要一個寵溺我的男人」、「這是我的時間,你不可以打電話給別人」、「情人節我又是一個人過」、「要抱抱」等曖昧話語。法官指出,該等對話客觀上與一般情侶間互訴情愫、撒嬌無異,阿宏也未加以拒絕或制止,兩人應達男女交往親密程度。
高雄地院審理,審酌茹茹大學畢業,擔任公司合夥股東,月收4萬5000元,名下有數筆不動產、汽車,兼衡兩造身分、教育程度、家庭經濟、社會地位,茹茹侵害手段、原告精神痛苦程度等一切情狀,判茹茹應賠償1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