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家導入行動支付 享優惠
小規模營業人若導入行動支付,可申請適用租稅優惠,且可免開統一發票,不受使用統一發票標準限制。不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一旦營業人未落實使用行動支付、不配合提供資料、未依規申請等三情況,國稅局可取消優惠資格,且一年內不得再申請。
爲鼓勵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財政部給予租稅優惠,包含可繼續按1%稅率查定課徵營業稅,免用統一發票等,租稅優惠適用期間自國稅局覈准當季起至今年12月31日止。
不過北區國稅局提醒,這項租稅優惠不是「一次申請終身有效」,若營業人違反相關規範,國稅局可停止適用資格,主要有三大違規情形。
首先是營業人雖已申請適用租稅優惠,卻在實體商店中拒絕消費者以行動支付付款。
第二是未委託接受金流服務的行動支付業者提出申請。
第三是不同意行動支付業者按季將銷售額資料提供給稽徵機關。
國稅局強調,一旦遭查獲不符規定,不僅租稅優惠資格立即終止,且一年內不得再申請。
爲落實稽查與輔導,國稅局會不定期派員實地訪查營業人狀況,確認是否真的接受行動支付付款、是否有張貼「行動支付收款標誌」、以及收款設備是否設置妥當,必要時也會輔導業者改善。
國稅局呼籲,爲保障自身權益,獲覈准適用租稅優惠的營業人,應主動配合制度要求,例如在結帳時主動提醒消費者可選擇採用行動支付,並在櫃檯張貼易辨識標示。
國稅局說,這項措施不僅可以簡化申報流程,也有助於提升支付安全與效率,小規模營業人可踊躍申請,並確實配合相關規定,以避免因不符資格而喪失租稅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