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景田遭控選舉行賄 他否認買票:人生重大汙辱

國民黨前中常委蕭景田,遭控爲求臺北市議員林杏兒當選,涉行賄士林北投區里長,遭依選罷法投票行賄罪起訴。士林地方法院今開庭,蕭景田否認犯罪,他以北投麗禧溫泉酒店投資者身分,贊助里長競選經費,不是買票。他更痛斥「選票是齷齪行爲」,他竟爲此莫須有的罪遭限制出境出海,簡直是一生重大的污辱。

蕭景田今在3位律師陪同下出庭,他否認犯罪,主張沒有替林杏兒買票,但有贊助里長6千、1萬元不等競選經費,並提出3點說明。第一,九合一選舉時他擔任國民黨中常委、彰化縣黨部主委、北投區黨部主委,他支持黨提名的市長候選人蔣萬安、市議員、里長候選人。他是北投麗禧溫泉酒店投資者,敦親睦鄰依政治獻金法贊助本區議員10萬至30萬元,贊助士林北投區同黨籍的里長候選人6千元、1萬元等競選經費,卻被認爲是違法,這對候選人和他都不公平。

第二,蕭景田表示,他從政40年,從鄉民代表、代表會主席、鄉長、縣議員、議會副議長、立法委員等職務,「我個人堅持不買票,不違法從事競選活動,對買票行爲深惡痛絕」。第三,他與林杏兒無特殊交情也無恩怨,如替她買票,會讓她揹負「買票議員污名」害她落選吃官司或當選無效,強調絕不會買票。

士林地檢署2022年在九合一選舉前,大動作調查士林、北投區里長提名名單中30多位候選人,首波起訴蕭景田、曾繁川及9名里長候選人,第二波依「有投票權人收受賄賂罪」追加起訴16名里長候選人,其中13人爲現任里長,共計起訴25名里長候選人。

蕭景田涉此案,士院陸續裁定8百萬元、1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遭限制出境出海已達1年半。由於時效將屆,法院今開庭訊問意見。公訴檢察官認爲仍有繼續限制出境出必要。

蕭景田今當庭氣憤的說,「選舉買票是齷齪的行爲」爲了這個莫須有的罪名遭限制出境出海,簡直是他一生中重大的污辱,「他生在臺灣,死在臺灣,絕不會逃亡」,懇請法院不要繼續限制出境出海。

蕭的辯護人稱,蕭景田身爲中華民國觀光旅館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需要帶團出訪世界各國觀光策展等活動,推廣我國農業、觀光旅遊,蕭景田已70歲了,不可能放棄臺灣所有事業,流亡異鄉,且此案是贊助競選經費不是買票,林杏兒以16369票當選,高於最低當選票3千票,根本不用買票;蕭景田贊助張斯綱20萬元,贊助與林杏兒有嫌隙的汪瑞霞里長候選人1萬元等,皆符合政治獻金法。

蕭景田痛斥「選舉買票是齷齪的行爲」。記者蕭雅娟/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