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質疑有狂牛症風險 食藥署昨公告全牛齡日牛進口

衛福部食藥署3月4日預告修正「日本牛肉及其產品之進口規定」草案,擬開放日本「全牛齡」進口,昨天正式生效。本報資料照片

衛福部食藥署3月4日預告修正「日本牛肉及其產品之進口規定」草案,擬開放日本「全牛齡」進口,昨天正式生效。消基會曾批評食藥署作法根本是「突襲」,因狂牛症潛伏期達10年,且通常發生在5歲以上牛隻,從2001年發生狂牛病換算,截至今年仍有風險,進口全牛齡日本牛,恐讓民衆吃到被感染的肉品。

「日本牛肉及其產品之進口規定」草案已在今年5月5日預告期滿後,經法制程序於昨天公告前述規定正式上路,也就是全牛齡日本牛可開始從日本輸臺,日本也成爲繼美國、加拿大之後,臺灣開放全牛齡進口牛肉的第三個國家。5月5日預告期滿時,食藥署長姜至剛公開表示,何時正式上路沒有時程表,但食藥署於5月22日就公告即起生效。

爲防堵狂牛症,規定中提到,日本新增狂牛症案例時,日本厚生勞動省應透過我國駐日代表處或日本臺灣交流協會臺北事務所,立即通知我國農業部防檢署,及食藥署,提供新增案例調查結果,及加強監控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相關資訊。

依規定,若新增狂牛症案例導致日本在世界衛生組織狂牛症風險狀態降等,在日本提供新增案例調查結果前,我國得停止日本牛肉及其產品輸入之查驗申請,並可執行實地查覈。其他情況如疑似獲證實罹患狂牛症牛隻,或與罹患狂牛症病例牛隻「同世代」牛隻,所製成牛肉與相關產品不得輸入。

針對限制輸入措施,規定中提到,我國查覈人員針對日本牛肉及其產品輸臺工廠或設施,「得赴日本進行例行性實地查覈」,若實地查覈結果發現嚴重違規情事,在我國告知日本厚生勞動省違規情事內容,直到厚生勞動省認定已採取適當改正預防措施,並提供我國資訊前,我國得停止受理該工廠或設施牛肉及其產品輸入查驗申請。

此外,日本牛肉及其產品輸臺工廠或設施,如「嚴重食品安全違規」,日本厚生勞動省與其他機關,應立即通知我國,並由「日本厚生勞動省」立即管控該工廠或設施牛肉及其產品輸臺,在日本官方提供逮正預防措施前,我國可停止受理該工廠或設施肉品輸入查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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