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二甲」案逾96%土地使用同意書涉僞造竟未撤銷 南市府迴應了

已被起訴移審的力暘光電228件「小二甲」案中,有高達96.15%都是倒填日期的不實「土地使用同意書」或不符規定案件,但市府至今卻沒有撤銷力暘的興辦計劃書,要求3個月內撤銷,否將對市府提告貪污圖利。(洪榮志攝)

經濟部前能源署長遊振偉、前組長林文信及臺南市政府前經發局長陳凱凌等3人,涉嫌在臺南市「小二甲」光電弊案替業者違法解套,今年2月被監察院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臺南市議員蔡育輝16日爆料指出,已被起訴移審的力暘光電228件「小二甲」案中,有高達96.15%都是倒填日期的不實「土地使用同意書」或不符規定案件,但市府至今卻沒有撤銷力暘的興辦計劃書,要求3個月內撤銷,否將對市府提告貪污圖利。市府迴應說,對有疑義的「小二甲」案,將待司法判決後,一併辦理相關行政處置。

蔡育輝總質詢指出,農委會擔心農地設置太陽光電導致農地破碎,2020年7月7日修法不同意2公頃以下的農地變更使用。不料,光電業者竟找上游振偉、林文信及陳凱凌等人協助,2021年9月及10月14日召開「農地變更行光電推動研商會議」,讓未達2公頃農地,俗稱「小二甲」的案件加速審查,還做出3點「開後門」決議,讓全市的480件「小二甲」光電申請案全數納入,面積合計高達317公頃,推估完工後20年的發電收入將高達174億元。

蔡育輝說,根據監察院彈劾文指出,有委員示警此舉可能有業者會夥同地主僞造文書,但遊振偉卻違法將「土地使用同意書」做爲不受小二甲禁令的審認標準,且未陳報經濟部和行政院,造成力暘光電申請的228件中,有高達96.15%都是倒填日期的不實「土地使用同意書」或不符規定案件,檢方推估完工後20年的發電收入即高達91億元。

蔡育輝不滿表示,臺南的「小二甲」光電弊案不僅監察院彈劾,臺南地檢署也將涉案的力暘光電提起公訴,但市府經發局今年4月28日竟發新聞稿說,有疑義的「小二甲」案,將待司法判決結果一併辦理相關行政處置;他質疑,爲何要讓「小二甲」案的違法業者發電?是要圖利廠商跟臺電嗎?

蔡育輝強調,光電業者既然違反興辦事業計劃,就應該立刻廢止執照。另根據《行政程序法》的規定,既不是需要保護的重大公益,也無違反信賴保護原則,案件起訴2年內若不撤照,便將無法撤照;從力暘光電案起訴至今只剩10個月,經發局等相關單位爲何不依法撤照?

蔡育輝還認爲,工業區廠商拿不到饋線,反而是非法「小二甲」業者輕輕鬆鬆拿到饋線,還不用電業執照即可發電,讓認真守法的廠商情何以堪?請市府相關局處3個月內依法撤銷「小二甲」興辦計劃書,否則將對農業局、經發局和地政局提告貪污圖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