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學宿舍投毒案二審維持原判,周立人被判死刑
據湖南高院官微消息,8月14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上訴人周立人故意殺人案進行二審宣判,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上訴人周立人的死刑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覈准。
一審法院審理認爲,被告人周立人爲泄私憤,向寢室內兩名室友共食的罐裝麥片內投放劇毒物質,致張某某一人死亡,其行爲構成故意殺人罪。周立人因日常瑣事對室友不滿,利用所學專業知識,趁機投毒,意圖殺害兩名室友,周某某因未食用而倖免;在張某某毒發搶救期間,刻意隱瞞事實,延誤救治,終致張某某多器官系統功能衰竭身亡;案發後,試圖隱匿和銷燬重要物證掩蓋罪行、逃避懲罰,犯罪動機卑劣,主觀惡性極深,社會影響惡劣,罪行極其嚴重。2025年4月7日,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對被告人周立人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一審宣判後,周立人提出上訴。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25年7月11日二審公開開庭審理該案。二審審理查明的事實與一審一致。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爲,一審判決認定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遂依法作出前述裁定。
二審審理過程中,法庭依法保障了周立人及其辯護律師各項訴訟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