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論/劉克襄:我不會用傳統觀念要求妻子 張曼娟:不是適合而是女性願意奉獻
女性或者單身女性比較「適合」擔任照顧者的角色,是社會成見還是不得不的現實。
問:曼娟老師年輕時就開始跟父母同住,甚至到香港工作時也帶着父母前往,最後也獨力擔起長照老去父母的重任。但其實您並非獨生子女,當初爲什麼會選擇當獨力照顧者?曾想過跟手足分擔長照壓力?
張曼娟(以下簡稱張):我應該是個滿特別的例子,因爲我成年之後都沒有離開過家。我跟父母親的關係還滿親密的,覺得我們是可以合作的非常好的一個team,這樣好互相照顧。
我的長照起點是十年前,我的父親精神分裂,對我來講是一個非常大的震撼。這個跟你一起共同生活了五十幾年的人,突然變成一個充滿暴戾之氣、你完全不認識的人,把你的生活你的作息、甚至你的價值觀和你的情感,全部打碎。
我爲何會選擇成爲獨力照顧者,說起來有點諷刺,因爲不是我選擇、而是命運選擇了我。我不是獨生子女,但大難來時飛鳥各分飛,誰會留下來就是誰的責任,那我就是那個不可能飛走的那個人。照顧的過程中,我自己覺得自己好像破碎了好多次,然後再慢慢把它縫起來。但如果有人問我說,如果可以重來一次,你要不要試着逃跑,說不定你逃跑事情也不會太差。但是我會很肯定的回答說不會。我還是會像第一次的選擇一樣選擇,因爲我知道只有我才能夠照顧他們,也沒有別人願意接手做這件事情。
我的父親是一九四九年來臺灣的老兵,從社會中下階層自己靠自己一點一點熬上來。我從小見證了他的辛苦,不可能在他人生最後一哩路時棄之不顧。我的母親是跟着兄嫂來到臺灣的孤兒,也非常辛苦。他們很努力做了很多副業來養活我,不要說情感了,基於道義你也不可能將父母棄之不顧,這是我責無旁貸的一件事。
長照十年 用愛烘暖她碎掉的心
但在整個十年的照顧生涯中,我明白這不只是道義問題,能夠支撐我一直走下去的還是愛。父母親真的是用愛把我呵護長大,那個能量儲存在我的靈魂裡,讓我在無以爲繼的時刻,可以把它取出來烘暖一下自己那個已經變冷變硬變碎的那顆心。我覺得這十年來我所付出的一切,其實就是一個很簡單的字—所以從頭來一次我還是會這麼做。
問:克襄老師照顧父母長達十八年,比曼娟老師還久。您也不是獨生子女,家族中有討論過誰來照顧嗎?
劉克襄(以下簡稱劉):十八年前我離開原來工作的媒體,原因也是爲了照顧父母。我有一種長子的愧疚感跟責任感,這是中南部孩子上來會有的(情結)。我不僅是長子、還是整個家族的長孫,所以我必須扛這個責任。而我離開臺中來到臺北二十多年,弟弟妹妹都一直住在爸爸媽媽的附近。所以當他們兩個倒下來的時候,那個責任我必須來扛。
有十年的時間,我父親住在長照醫院,有點半植物人的狀況。每次去看他都得經過一個快一百公尺的長廊,對我來講那是黑暗的甬道,每次我都覺得走到一個沒有光的地方。每次看完父親出來,就覺得有個光在那裡,我終於可以喘口氣、可以繼續活着。可是再過一個禮拜或者不到十天,我一定要回去,回到那個黑暗陪父親坐着。
半植物人 爸爸寫出他的乳名
我爸爸不是植物人、他會寫我的乳名劉資愧。當他看着我、戴呼吸管還流口水,卻能寫出我的名字,我整個人非常激動。
問:傳統觀念認爲,單身子女長照父母理所當然。兩位怎麼看這樣的社會成見?
張:很多時候大家會覺得女生比較適合照顧老人、然後單身的女兒一定最適合照顧。我覺得其實沒有誰比較適合,而是誰比較願意去多做一點。如克襄不會是適合的人,但他也做、沒丟給老婆。很多男性碰到長照就會讓媳婦做。單身的女性比較適合照顧父母嗎?我覺得不是,我認爲是因爲單身女生比較願意付出,而不是她比較適合做這件事。
劉:我太太是陪我回去照顧我爸媽,可是沒過多久,她的爸爸媽媽倒了。所以兩個人要分開,我照顧我爸爸媽媽,她留在臺北照顧她的爸爸媽媽。我來臺北二十五年,學到一個東西就是認識時代新女性。如果我沒有到臺北工作二十五年,我可能會用你剛提到的一種傳統男性對待女性的方式,要求另一半或哥哥的另一半承擔責任。我不只是意識到我是長子必須承擔責任、還有我的另一半也有父母,如果繼續用過去父親對待母親的方式對待妻子,只會讓婚姻陷入另一個更大的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