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役軍人涉詐欺...軍中又有金錢糾紛 竟選擇逃兵遭判刑

新竹地方法院。記者郭政芬/攝影

莊姓現役軍人原本應該在2023年12月10日晚間收假返營,然而莊男因另涉犯詐欺等案件,且在軍中與他人有金錢糾紛,竟萌生長期逃避職役的念頭,未依規定時間返營,最後遭新竹地方法院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判決有期徒刑4月。

法官調查,莊男在2023年9月入伍服役,隸屬陸軍且軍階爲二等兵,屬現役軍人,莊男在2023年12月8日休假離營,但未如期於12月10日返營,然而莊男因另涉犯詐欺等案件,且在軍中與他人有金錢糾紛,竟意圖長期脫免職役,於當天晚上8、9點,以電話及通訊軟體LINE聯繫副連長、中士班長,誆稱其已乘坐火車準備返營,旋即無法聯繫而未按時返營。事後軍方通報新竹憲兵隊,經多次拘提未果,憲兵隊隨後將此案移至新竹地檢署起訴。

法院審酌莊男是現役軍人,因另涉犯其他刑案,且與他人間有金錢糾紛,竟不思以合法方式處理,反而藉詞矇騙長官而未按時返營,足見其法治觀念淡薄,枉顧國家法令、部隊紀律與自身職責,嚴重影響部隊管理及國防安全,所爲實屬不該。

惟念及莊男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可;又莊男於本案行爲後,仍透過LINE與副連長聯繫,並將其犯案動機、心中顧慮等情如實告知副連長,堪認被告對其行爲之不當仍有基本認知,尚未達毫無悔意的程度,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判決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