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若涉平民、退伍官兵 僅現役軍人須受軍審

國防部法律司司長沈世偉中將。(李奇叡攝)

賴清德今宣佈恢復軍審,國防部說明,一般犯罪仍由司法機關處理,至於案件若涉及平民及退伍軍人,其也不在軍審範圍內,僅有現役軍人須受軍審。

針對修法規畫,國防部法律司長沈世偉中將今說,軍事審判案件限於軍人職務上犯罪爲主,未來現役軍人平時觸犯陸海空軍刑法第二編有關之軍事犯罪(如違反效忠國家職責罪章等),將受軍事審判;第三編軍人一般犯罪案件,規畫仍由司法機關辦理。

媒體追問,若案件涉及退役軍人及平民,該如何處理?沈世偉強調,軍事審判範圍,現役軍人身分仍是前提,且要涉犯陸海空軍刑法,就算在犯罪情節中,可能有非軍人,或是退伍人員,只要不是現役軍人,就不會納在軍事審判範圍裡。

至於目前已遭起訴的案件,沈世偉則說在新法施行時會有特別規範;亦即若未來修法順利通過,相關案件該如何移送,會再有所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