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規定對勞工保障已足夠
何啓明呼籲僱主嚴守在惡劣天氣下須爲員工提供安全保障的守則。(《堅雜誌》提供)
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何啓明接受《堅雜誌》訪問時表示,根據目前《勞工法例》規定,當惡劣天氣,包括8號風球或以上、黑雨等極端情況,僱主需要爲僱員提供安全保障。但由於工種、工作環境、上班路程等因素難以一概而論,故提供一個較彈性的安排,由僱主和僱員自行商討,大前題須以員工安全爲優先。
至於近日有報導,有僱主「要求」員工在8號風球下繼續上班,否則以年假等有薪假期作抵消,何啓明指出,無理扣假違反《勞工法例》,若作出任何調動須事先與員工進行商討,一旦勞工處接獲投訴將會跟進處理。早前處方有收到類似投訴,經處理後有關僱主已取消當初的決定。
難透過法例作出硬性規管
何啓明提醒,目前法例並沒有列明幾多號風球就一定要停工,但僱員被安排在一個危險情況下上班, 僱主有機會被罰款一千萬元,是「可公訴罪行」。至於如何界定停工安排,何啓明認爲由於每個工種性質不同,難以一概而論。例如醫院內的同工,哪個部門可以停?哪個部門不能停?若醫院內的餐廳停工,其他上班的醫護人員的膳食又如何安排?當中所具有的「必須性質」,較難透過法例作出硬性規管,最理想是由僱員與僱主進行商討,作出合適安排。
以目前經濟情況,僱員是否有「議價能力」?何啓明認爲目前已有一份在極端天氣下,包括8號風球或以上的僱員上班守則,僱主必須嚴格遵守從員工踏出家門第一步,直至返到公司,都需要爲員工提供安全保障,萬一不幸受傷應視作工傷,須按工傷法例作出賠償,若僱主有任何不明白,勞工處相當樂意向他們講解。
市民對防風意識變薄弱
由於有關守則已沿用多時,是否適合目前社會環境?有否需要作出檢討?何啓明表示具體框架內容仍然適合,只是香港城市整體安全度越來越高,加上8號風球下地鐵仍然保持基本運作,久而久之令市民對防風意識變得薄弱。當然,任何極端天氣都會造成不同程度破壞,萬一有市民受傷,這是最不樂見的情況。未來應加強宣傳,提醒市民安全意識。
何啓明認爲目前最重要,是無論僱主和僱員都需要花點心神、時間,瞭解有關守則的操作。對於設立「白名單制度」,何啓明表示尚未知悉有關建議,待有詳細內容時再作討論。他重申,目前守則對工友的保障已經足夠,這一刻最重要的是讓僱主瞭解守則內容。(全文請見香港《堅雜誌》;更多精彩內容請免費下載《翻爆》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