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領6000元誘國中女生拍裸照再性侵 臺積電外包工人遭重判

許姓工人誘騙14歲國中女生拍裸照、影片傳給他,再強行性侵2次,惡性重大,被臺南地方法院判刑13年。(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臺南報導)

臺南1名許姓工人於2023年8月間對14歲女國中生小芯(化名)利誘與脅迫拍攝裸體照片、影片、洗澡視訊傳給他,並約到KTV包廂廁所內,2度強制性侵得逞。他一開始稱「妹妹你要賺錢嗎,6000元現領」到後來「要我放過你沒那麼簡單」的恐嚇性侵,嚴重戕害小芯身心,法官痛斥毫無悔意,重判應執行13年徒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指出,許男在2023年8月16日以LINE暱稱「升」要求小芯自拍裸照傳給他觀看,利誘稱:「妹妹你要賺錢嗎,現在6000元現領」、「哥哥需要一個模特兒」、「如果我去比賽有得獎,獎金50萬,我會分給你20萬」、「我明天拿一萬元給你」等語,爲誘騙小芯繼續拍裸照,又稱「你內衣脫掉,剩下內褲就好了」、「明天會拿兩萬給你」、「全裸狗爬式這樣一張側座」、「狗爬式屁股面對鏡頭兩腳開開」、「那個大腿要再開一點點」,小芯自拍傳給許男37張裸照。

同年月22日,許男開始恫嚇小芯,要求他續拍裸照及影片,語帶恐嚇稱「影片要露臉,還有叫聲,影片照片都要露臉」、「照片要畫的,影片要看的」、「我就是要你叫」、「臉要色情一點」、「你拍的這些都是應給我的50張照片5部影片」等語,致使小芯聽後心生畏懼,即依許男指示以行動電話自拍裸露數位照片26張傳給許男。另要求小芯洗澡時視訊及自慰,許男再以手機側錄影片2則。

隔天許男得知小芯與友人到KTV唱歌,他也前往在包廂內,脫下小芯衣服,再將她抱至包廂廁所內,要求小芯爲他口交後,強行對小芯性侵得逞。3天后,他向小芯表示要給予避孕藥、給付報酬爲由,約小芯於KTV見面,再次在包廂內,強行要求她脫衣、舔她胸部,強脫小芯內褲舔她下體,再次強制性侵得逞。

許男3 度誘騙及恐嚇小芯拍攝裸體的照片、影片及2度性侵得逞後,小芯並未拿到錢。同年9月5日,許男竟恐嚇及要求小芯再拍裸體照片、影片供他觀覽,並對她恐嚇:「我要毀掉你也很簡單」、「你最好不要逼我」、「你惹到我,我會讓你知道後果」、「這是給你一個補償的機會」、「要不要就看你了」、「讓我幹你,幹半年」,小芯心生畏懼,即以通訊軟體傳送她裸露胸部、下體照片2張及自慰影片1則給許姓男子。

小芯不甘受辱報警後,許男辯稱未以暱名和小芯聯絡,否認所有犯行,又辯稱不知道小芯年僅14歲。

法官認爲,許男是南科臺積電外包工程工人,爲逞一己之私慾,先以高額報酬引誘小芯自拍性影像供他觀覽,進而脅迫小芯拍攝性影像,甚至兩度對小芯強制性侵,顯見許男法紀觀念淡薄,行爲嚴重偏差。

判決指出,許男對女性的身體自主權及性自主決定權毫不尊重,並嚴重戕害小芯身心健全成長,造成難以磨滅之傷害,惡性重大,且未見有何悔意,至今未與被害人進行調解,依涉犯引誘使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電子訊號罪及強制性交等6罪,分別判處5年到9年不等,合併應執行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