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兵殺女友2度辱屍!變態原因曝 第1次太快:性行爲品質太差

▲許姓志願役掐死同爲憲兵的19歲女友再2度姦屍,遭重判無期徒刑。(資料照/記者陸運升攝)

記者郭玗潔/新北報導

新北泰山區去年5月18日發生情殺案,19歲許姓志願役因懷疑同爲憲兵的劉姓女友劈腿,失控徒手掐死劉女又2度姦屍,此案件由新北地方法院依國民法官法規定審理,最終判處許男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近日判決書公佈上網,許男的變態惡行終於曝光,許男供稱因爲第一次辱屍時,沒有達到「他對性行爲品質的要求」,所以才逞欲第2次,且在劉女家人試圖對劉女進行CPR時,許男還全身趴在女友屍身上阻擋急救,行徑相當變態。

據瞭解,許男與劉姓女友同爲19歲,兩人自高中時期即爲同學,畢業後相繼加入軍旅,簽下志願役並被分發到同一單位服役。兩人因長時間相處而發展成戀人關係,但隨着時間推移,劉女認爲許男控制慾過強,經常爲此爭吵,最終決定在2024年5月16日提出分手。

許男不甘分手,認爲劉女出軌,於是在2024年5月17日晚間,持劉女住處鑰匙闖她家,試圖挽回感情,兩人爭論到隔天上午9點,許男見劉女堅持分手,情緒失控下徒手將劉女掐死。

許男見劉女死亡,還用拳頭毆打劉女臉部泄憤,又侵犯她遺體,而後拿起劉女手機,以劉女名義和其他軍中同袍聊天,接着許男認爲第一次辱屍自己太快,沒有達到「他所想要對於性行爲品質的要求」,竟又2度辱屍還內射。

此時,劉女的姊姊、弟弟因跟劉女約好,要一同去探望祖父,但遲遲沒看到劉女現身,劉姊傳訊問劉女「爲何還不出來?」許男見到訊息,竟以劉女的手機回傳給劉姊說「她死了」,已在門外的劉女連忙狂敲妹妹的門,但無人迴應,直到一旁的劉弟拿尺要撬開房門,許男纔開門露出門縫說「報警吧,她已經死了,她沒有救了」。

劉姊一聽驚嚇衝進房門,目睹妹妹僅着內衣、全身赤裸躺在牀上,臉上還蓋着枕頭,嘴脣已呈現紫色,心裡知道許男已殺了妹妹,仍急忙打119叫救護車,當下許男還全身趴在劉女身上,阻止姊姊進行急救,而後自顧拿刀企圖輕生,全程許男並沒有想讓劉女有被救活的機會。

案發後劉女家屬悲憤不已,拒絕調解,要求判處許男死刑,全案由職業法官與6位國民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審理此案,法院認爲,許俊傑因無法接受分手而情緒失控,惡性重大,並且給被害人家屬帶來永不可磨滅的心靈創傷,判處劉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另法官認爲許男短時間、同地點毆打屍體,及第二次辱屍爲延續第一次辱屍的犯意,通通當作一罪,因損壞、污辱屍體罪判處4年徒刑,行使僞造準私文書罪判處1年徒刑,應合併執行無期徒刑。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