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車被擠,北京一女子拉拽乘客致其多處骨折,獲刑一年!

來源:北京晚報微信公衆號

乘客趙某從後門下公交車時,被上車的李某擠了回去,結果沒能下得了車。氣憤的趙某用力拉拽李某,導致對方摔倒多處骨折,構成輕傷一級。近日,北京豐臺法院審結這起故意傷害案,趙某因一時衝動,獲刑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

2024年5月23日,趙某乘坐公交車到達某公交站,當她從後門下車時,適逢李某從後門擁擠上車,因上下車擁擠,導致趙某未在第一時間下車。

因爲氣憤,趙某用力拉拽剛上車的李某的雙肩揹包,導致李某從車門處摔倒至地面,造成李某左側尺骨鷹嘴骨折、左側髖臼前緣骨折、左側恥骨下支骨折等。經鑑定,李某的身體損傷程度屬於輕傷一級。

案發後,趙某經民警電話傳喚到案,經調解,趙某主動賠償被害人李某經濟損失,取得李某諒解。隨後,被告人趙某故意傷害李某涉嫌故意傷害罪一案,由公訴機關訴至豐臺法院。

法院審理認爲,趙某的行爲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鑑於她經電話傳喚後主動到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屬於自首,並已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取得被害人諒解,自願認罪認罰,對她從輕處罰,綜合考慮案件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趙某最終獲刑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

趙某當庭悔悟,表示不應因一時衝動造成他人身體及精神傷害,此後一定吸取教訓,改過自新。

“李某從後門擁擠上車確有過錯在先,不符合公交車的乘車規範,但這不是趙某故意傷害的理由。”法官提醒,在公共場合遇到小摩擦和不愉快,應秉持友善的態度協商解決,尋求合法途徑處理,而不是訴諸暴力。

北京晚報 記者 徐慧瑤 通訊員 劉瑞珍 陳思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