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大亨郭哲敏2億交保…多次靠近機場海岸 法院今火速拘提裁定羈押
「百億賭王」林秉文涉替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地下匯兌、洗錢,日前棄保潛逃被通緝,法務部調查局將林秉文列爲「外逃通緝犯」,無獨有偶,郭哲敏也因具保在外並接受科技設備監控期間,多次發生鄰近機場、海岸線、載具離線等告警事件,新北院今拘提郭男到案,訊後裁定自今日起再執行羈押,可抗告。
林秉文爲通訊軟體PGTalk負責人,涉及八八會館案,替主嫌郭哲敏以第三方支付服務供地下匯兌及洗錢,新北地檢署2023年間依詐欺、洗錢等罪起訴。新北地方法院陸續開庭,林秉文放棄300萬保釋金棄保潛逃,2024年12月27日遭通緝,刑事局一度未發佈要案查緝專刊,引發爭議後刊登。
臺北市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及洗錢等案情,經新北地院辯論終結,今年1月獲准2億元交,且將在今年5月29日宣判,交保期間准予停止羈押,並限制出境、出海、遵守接受電子腳環及居家讀取器的科技設備監控8月,及限制住居,並應於每天上午9時、晚上9時,在限制住居處持用個案手機拍攝自己面部照片並同步傳送至科技設備監控中心各1次,但合議庭發現郭所佩戴的防逃科技監控設備,多次示警他靠近機場、海岸線,今天將人拘提到案。
新北地院表示,郭顯有違反法院依刑事訴訟法第116條之2第1項第4款規定命接受科技設備監控事項之重大情事,複審酌郭在海外有鉅額資金可供生活無虞,有相當理由認爲有逃亡之虞,兼衡郭所涉犯罪情節、國家刑事司法權之有效行使、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人身自由及防禦權受限制程度之私益,繼續施以具保、限制出境、出海及科技設備監控無法避免逃亡之風險,不足以確保後續訴訟程序之順利進行,法院合議庭今經訊問後,認有再予羈押之必要,依刑事訴訟法第117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定自今年4月11日起再執行羈押,可抗告。
郭哲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