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幫女客人「冷凍減脂」害大腿挫傷 醫美店長遭罰30萬+判刑
▲黃姓醫美店長擅自爲客人的大腿等處做冷凍減脂肪,因違反醫師被判刑。(示意圖/取自圖庫Unsplash)
記者林東良、郭玗潔/臺南報導
黃姓女子從事醫美20多年,在臺南一家醫美診所當店長,明知自己沒有醫師執照,卻擅自操作機器「波洛伊」替女客人冷凍減脂,導致女客人大腿挫傷。全案經臺南地院審理,法官判定黃女違反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處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另再併科罰金3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黃女爲臺南市某醫美診所店長,她明知自己不是醫師,也不是有專業訓練的護理人員,仍在未有醫師在場指導下,於2022年4月18日、9月27日,擅自操作診所內的「波洛伊」皮膚冷卻醫療設備,替女客人的腰、腹、大腿內側做雷射減脂,造成女客人大腿挫傷,因而鬧上法院。
據瞭解,爲了減少腰、腹脂肪層厚度,以破壞皮下脂肪細胞,促進目標位置的脂肪組織凋亡,會用機器「波洛伊」冷凍減脂,機器操作屬醫療行爲。然而黃女審理時,僅承認對女客人進行2次「冷凍減脂課程」,卻辯稱「波洛伊」是食藥署檢驗合格的機器,當初購買時,仿單上也說是「非侵入性」,並沒有註明醫師或醫事人員纔可操作,她不但有「波洛伊」生產公司的操作訓練合格證書,也依照食藥署核發機器合格證書操作,不懂怎會違法,而且該機器操作時,都有醫師在診所。
不過診所支援醫師吳女證稱,「這臺(即波洛伊)據說是溶脂使用,我並沒有操作過」,所內的人也告訴她,這臺機器只要是受訓過的人員都可以操作,不用經過她問診,所以她也不會在旁觀看人員操作。
法官指出,食藥署函示使用該機器,應洽詢醫療業務之衛福部醫事司,醫事司則函覆該機器執行內容,爲輔助手術或侵入性治療,都屬醫療業務行爲,判定黃女違反醫師法,且犯後一再辯解,毫無悔意,也沒賠償被害人,審酌她商職畢業、從事醫美業20餘年等生活、經濟一切情狀,依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處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另再併科罰金3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