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遭指侵隱忍7年竟有其他人受害 無照整骨師判刑4年6月
無照整骨師性侵患者,法官依強制性交罪判處徒刑4年6月。(本報資料照片)
小晴(化名)2016年因尾椎受傷,接受父親友人介紹的無照整骨師蘇男,到租屋處進行整復治療,過程中儘管她男友就在門外,蘇男竟仍大膽性侵小晴,遭性侵後,小晴雖一再試圖安慰自己只是療程而非不是性侵,但心裡一直有陰影,於是進行心理諮商。
諮商過程中諮商師有勸慰小晴,並表示小晴經歷已非治療,但小晴因覺得羞恥所以沒有報案;直至近年許多「Me too」事件報導,加上男友發現蘇男性侵他人新聞,小晴才驚覺非僅自己受害,才勇敢提出指控,並向男友表達「如果我早點站出來,就不會有更多人受害」。
據判決揭露,蘇男曾於2017年性侵護理師及猥褻未成年少女,分別被判刑5年及3年2月,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小晴案件時,蘇男辯稱治療尾椎需侵入肛門,且已獲得同意,但法官認定其行爲超出治療範疇,並利用受害者信任進行性侵,法官依強制性交罪判蘇男徒刑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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