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思瑤以「性侵」比喻憲訴法三讀 陳智菡批:能不能別這麼噁心?
▲立院民衆黨團主任陳智菡批評立院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拿立法院三讀表決通過過程比喻成性侵案。(圖/翻攝自Facebook/陳智菡)
記者袁茵/臺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聲請釋憲、暫時處分的《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憲法法庭今(12日)下午召開說明會,立院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表示,綠大力反對《憲訴法》修法,不能僅因立法院長韓國瑜問完「有無文字修正」時未提反對,就代表沒異議,並以「性侵案」做舉例。對此,立院民衆黨團主任陳智菡批評,「妳能不能不要這麼噁心?」
憲法法庭12日下午進行說明會,吳思瑤拿出去年12月20日院會現場照片,以及反對藍白《憲訴法》修法的海報給大法官看,提及當時議場發生暴力衝突,非常混亂,自己甚至被打傷,並不斷要求韓要點名表決、用表決器表決,但卻未被理會。
吳思瑤也提到,民進黨反對《憲訴法》修法5個多月,不能僅因韓國瑜問「有無文字修正」後就敲錘的那1秒未提反對,就代表民進黨沒有異議,「我坐在這裡,我又是個女性,我要舉一個例子,這就像是一個被性侵的受害者,全程被侵害的當下一再反對、拒絕,可是在某個當下沒有反對,就說她接受被侵害的過程,這對我而言,民主程序不能夠被這樣逾越、踐踏。」但隨後大法官呂太郎提醒吳思瑤發言時間到了,「且這跟性侵案沒有關係。」
面對吳思瑤以性侵案比喻《憲訴法》修法過程,陳智菡12日晚間於臉書發文批評,吳思瑤公然在憲法法庭,對在立法院工作的男男女女,進行不實指控與言語性騷擾,「吳思瑤在憲法法庭不倫不類的比喻,竟然把立法院三讀表決通過的過程,比喻成性侵案,意思是民進黨的立委一直say no,但不被接受,所以他們就等同被性侵了」。
陳智菡指出,吳思瑤講這段的時候,顯然有備而來,滿面愁容還帶哭腔說「我不斷反抗、不斷反抗」,拿女性身分想吃「女權自助餐」吃到飽,但這番言論連大法官都聽不下去,直接打臉吳思瑤「今天的討論與性侵無關」,民主程序就是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小學生都懂的常識,吳思瑤竟然想利用立委身分,在嚴肅的憲法法庭上擁有發言權,就毫無下限的扭曲。
「請問如果吳思瑤的邏輯爲真,豈不是每一次表決有人輸了,就等於在立法院議場上公然發生性侵案件?」陳智菡強調,作爲一個女性政治人物,「吳思瑤妳能不能不要這麼噁心?明明是加害人、霸凌者,還想佯裝受害者,明明是政治攻防,還要瞎扯性別議題 。」這根本是在加深不友善女性政治人物的刻板印象,論述爛到要用「表決輸了像被性侵」,真的只會讓人看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