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獅2淫男「輪流硬上」酒醉少女!她崩潰求饒急吞避孕藥

舞獅2淫男輪流硬上酒醉少女。(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中2名從事舞獅工作的男子阿國與阿賢(均化名),約未成年少女小涵(化名)喝酒。小涵因喝混酒不勝酒力,阿國與阿賢竟趁機輪流硬上,期間不顧小涵求饒持續性侵,甚至沒使用保險套、錄影,事後小涵急忙去買避孕藥,並向母親告知一切。法院判決出爐,阿國被判刑8年6月,阿賢則被判刑7年10月。

根據判決,2023年9月底,阿國透過交友軟體認識未滿18歲的少女小涵;同年10月某日凌晨2點多,阿國與朋友阿賢邀約小涵與對方的2位女性友人一起到阿賢臺中市的住處喝酒,期間飲用啤酒、威士忌、小米酒、保力達等,小涵及女性友人均酒醉。凌晨4點多,阿國藉口要帶小涵到房間休息,隨後在三樓房間將小涵衣服脫掉並上下其手,接着違反意願對小涵強制性交。

事後阿賢上樓,先以手機傳訊詢問阿國「要不要一起?」在阿國回覆「贊」貼圖後,他馬上打開房門,撫摸小涵胸部、下體,小涵被嚇壞大喊「不要!」並欲將阿賢推開,但獸慾大發的兩人不顧小涵反對,持續用手亂摸、強吻,而阿賢不僅性侵得逞,還用手機拍攝性交行爲。後來,阿賢離開房間,阿國又再次對小涵強制性交。

阿國挨告後辯稱,小涵與他上樓進到房間後自行脫去衣物,且與他性交過程中還變換姿勢,並未表達抗拒,甚至對於與阿賢是否進行共同多人性交表示害羞;至於與阿賢共同強制性交部分,他說自己並未邀請阿賢進入房間,且小涵與阿賢性交過程中叫喊「不要」,他認爲是性交過程中的正常生理反應,並非真摯拒絕。

阿賢則說,自己並不知道小涵未成年,經勘驗自己與證人於案發現場拍攝的影片,並無聽聞小涵有以口頭表示「不要」、「不要性侵我」,更無以肢體做抵抗,且小涵與他們進行性行爲的體位不同,認爲小涵有配合而變換性行爲姿勢,並未違反意願。舞龍舞獅

臺中地院審理,被告2人爲滿足自己性慾,造成小涵身體、心理上終生難以磨滅之恐懼與傷害,嚴重影響小涵身心健康及人格發展,且2人犯後均始終否認犯行,難見悔意;考量雙方未達成調解、被告2人從事舞獅工作等情況,最終阿國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共同強制性交罪,共處有期徒刑8年6月;阿賢依犯共同強制性交而對被害人爲錄影罪,處有期徒刑7年10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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