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山頭水庫種電 環團籲設友善環境措施

經濟部指水庫管理機關能自行設光電板,不必依「水庫蓄水範圍使用管理辦法」,臺南藍營民代質疑爲何不須環評?環團也認爲,光電板阻光照,恐影響水面下生態,設置光電板應同步有友善環境措施。

外界持續關切水庫光電板清理時是否會影響水質,南市環保局昨表示,每月都針對烏山頭水庫3處淨水場供水區輸配管線範圍內的53處飲用水取水點,進行採樣水質分析,每年也做重金屬檢測,結果都符合規範,且本月16日會同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自來水公司抽驗,光電板區及淨水場原水陰離子界面活性劑都未檢出。

官田區陳姓居民說,看見丹娜絲颱風吹掀滯洪池水面光電板,會害怕要是水庫光電板因損壞沉入庫底、進而污染水質,且烏山頭水庫是民生灌溉用水的水源地,更擁有相當珍貴的文化資產,「老百姓不是反光電,但烏山頭就是不適合設」。

議員王家貞昨質詢說,當年不須做環評,烏山頭水庫就種電了,現在民間反對,中央部會後知後覺,纔想要修法。

議員蔡育輝說,當年時任副市長許育典曾承諾,每月都會驗烏山頭水庫的水,結果根本沒驗,爲何不敢驗?民怨如此之大,還要在水庫種電嗎?

臺南市環保聯盟理事長黃安調錶示,水土保持法有規範水庫爲特定水土保持區,不能有開發行爲,烏山頭水深30多公尺,不同深度有不一樣水層生態,光電板蓋在水面阻擋日照,恐會影響生態,應要做相對生態友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