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門:支持保險機構按市場化原則發展海上保險
瑞財經王敏5月12日,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國家外匯局、廣東省人民政府聯合印發《關於金融支持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從完善創新創業金融服務、加強社會民生領域金融服務、發展特色金融服務、推進粵港澳金融市場互聯互通、開展跨境金融創新與交流、完善金融監管機制等方面提出30條重點舉措,推動廣州南沙在粵港澳大灣區“新發展格局戰略支點、高質量發展示範地、中國式現代化引領地”建設中更好發揮引領帶動作用。
《意見》提出,支持海洋產業和未來產業發展。鼓勵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加大海洋產業,商業航天、全域無人產業的支持力度。鼓勵股權投資基金投資海洋高技術產業,強化對重大海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涉海企業等領域的金融服務。支持保險機構按市場化原則發展海上保險。
同時,支持青年創新創業。支持符合條件的港澳居民及入駐南沙青年創業平臺的企業、項目同等享受當地創業貸款貼息、擔保費補貼、企業保險補貼、貸款風險補償等扶持政策。進一步便利港澳創業青年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支持金融機構吸納港澳居民就業、實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