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臺住所登記新規 放寬限制與規範管理並舉
(來源:黑龍江日報)
轉自:黑龍江日報
本報訊(記者付宇)近日,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黑龍江省經營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辦法》(黑政辦規〔2025〕4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該辦法將於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管理辦法》明確適用範圍與登記要求。新規適用於省內登記的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等各類經營主體,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參照執行。
申請住所(經營場所)登記需提交合法使用證明。自有房屋提交不動產權證書;租賃房屋提交不動產權證書及租賃合同;無償使用房屋提交不動產權證書及無償使用證明;未取得產權證的按《管理辦法》第五條提交材料;租用賓館、酒店或市場鋪位,還需提供對方營業執照複印件。
便利舉措集成服務。電商經營更簡化。僅通過網絡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可直接使用電商平臺提供的網絡經營場所進行登記;集羣登記更規範。允許多個從事一般項目的經營主體共享一家託管企業的地址進行登記;“一照多址”再放寬。個體工商戶也可以直接在營業執照上增加多個經營場所;“一址多照”仍保留。經房屋產權人同意,同一地址可作爲多家經營主體的住所。這些舉措從多個維度爲經營主體鬆綁減負,有效簡化了登記流程,持續激發市場活力。
監管舉措規範有力。設立負面清單。明確非法建築、危險建築等10類場所不得用於登記;加強風險防範。推動全省自建房及危房數據共享,嚴防利用危險房屋登記;創新監管方式。運用“雙隨機、一公開”、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等手段,對承諾制登記住所的經營主體加強抽查;嚴懲虛假登記。對提交虛假材料或欺詐隱瞞的,依法查處;推動部門協同監管。公安、住建、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等部門按職責對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等行爲進行監管。這些管理舉措既劃定了經營邊界,又以規範有序的管理築牢安全屏障,爲市場秩序穩定提供了堅實保障。
各市(地)政府可結合本地實際,依據《管理辦法》制定具體實施細則。《管理辦法》的出臺標誌着黑龍江省在提升經營主體登記便利度、打造規範有序的市場環境、保障經營主體活力持續釋放等方面邁出新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