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震集團吳明達三溫暖遭埋伏槍擊 槍手一審判12年
槍擊威震集團吳明達的槍手遭判刑12年。(資料照)
天道盟大哥郝廣民的小弟聲稱在三溫暖遺失金項鍊,郝涉嫌透過幫衆向三溫暖楊姓大股東索討,但對「威震集團」前董座吳明達想居中協調感到不滿,竟找槍手彭鬱翰伏擊吳。士林地院25日依殺人未遂等罪判處槍手彭鬱翰有期徒刑12年,可上訴。
該案源於2024年7月10日下午,吳明達將車停在臺北市重慶北路的天龍三溫暖外,步出三溫暖時即遭彭鬱翰開槍伏擊,吳及其司機分別手腳中彈,彭隨後帶槍枝與11發子彈赴大同警分局寧夏派出所投案。
士林地院審理時,彭鬱翰坦承犯行,但否認有殺人意圖,辯稱僅爲警告。法官審酌彭無視政府嚴格管制槍彈之政策,漠視法律禁令,非法寄藏槍彈,且在市區開槍,造成社會恐慌,犯罪情節嚴重,不宜輕縱。但考量其犯後坦承不諱,且有自首情事,予以減刑。
法官審酌被告犯後除涉犯殺人未遂部分外,對於所爲犯行,然未與吳明達、囊男達成和解或賠償之犯後態度,及被告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所生危害、素行,暨被告自陳之智識程度、家庭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有期徒刑12年。檢警正持續追查幕後主使者,以釐清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