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水管反目 狠男挖鄰雙眼丟地

42歲簡男(中)因以磚頭砸向鄰居連男頭部,還用手指挖掉連男雙眼,被瑞芳分局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基隆地檢署,復訊後12萬元交保。(民衆提供/柯毓庭新北傳真)

新北市雙溪區42歲簡姓男子因水管排放廢水問題,日前在太平路住所與鄰居59歲連男發生衝突,過程中連男咬住簡男手臂,簡則以磚頭痛砸連男頭部,還用手指挖掉連男雙眼眼球,警消到場後將2人分別送醫,鑑識人員雖將在現場發現1顆疑被捏爛、另顆還完整的眼球急送醫院,但無濟於事,連男已不幸因此失明。新北市警瑞芳分局警詢後依殺人未遂罪嫌將簡男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檢方復訊後諭知12萬元交保。

警方調查,簡家開五金行,連家裡開電器行,兩家共用房屋後方土地,因水管廢水排放問題失和已久。17日上午2人又發生爭執,衝突演變成互毆,連男咬住簡男手臂、簡男則以磚頭擊打連男頭部,並在砸爛連男嘴巴後,再以手指插進連男雙眼挖掉眼球。連男2顆眼球遭到挖除掉到地上,痛得大叫後當場癱倒在地,簡男則趁隙跑到對面的雙溪分駐所自首。

警方到場後通報救護人員將2人送醫,但因簡男痛到恍惚,不斷喃喃呻吟「被人打」,警消在急救之際都沒發現連男眼球不見了,還以爲他是被打纔會眼睛紅腫。簡男先被送至衛福部立基隆醫院,因傷勢過重轉送林口長庚;警方鑑識人員則在現場採集到1顆疑遭捏爆、另顆尚稱完整的1對眼球,併火速送往醫院,但連男已告失明。

簡男辯稱,他是爲了推開連男咬他,「不小心」才挖掉連男雙眼,但說詞令警方難以置信,以簡男用磚頭砸向連男頭部,認定他有殺人的意圖,警詢後依殺人未遂罪嫌將他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檢察官復訊後諭知12萬元交保;雙眼慘遭挖除的連男,目前仍在醫院救治中。

新北市議員林裔綺指出,警消第一時間處理竟沒人發現被害人有眼球被挖掉的情況,令人無法想像,認爲消防人員救護檢傷時,應該更要仔細詢問,否則可能因此耽誤民衆就醫時間、留下憾事。但她也緩頰,當事人可能痛到不知道故沒有告知,加上警察忙着維持秩序、消防也忙着將人送醫,且因挖眼球非常罕見纔沒有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