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讓阿公生病有人接送就醫 少女忍受狼父6年性侵、猥褻3次

少女忍受狼父6年性侵、猥褻3次,法官認狼父罪大惡極且3罪犯意各別,因此依強制性交罪處2個有期徒刑3年2個月,依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8個月。(謝佳潾攝)

少女小美(化名)在2018年至2023年6年間慘遭生父伸狼爪性侵、猥褻共3次,狼父惡行曝光後向法官稱已與女兒和解求輕判,但少女稱,是因生病的阿公需要狼父接送就醫,她才表示願意原諒,否則她希望對方入獄,案經地院審結後,法官認狼父罪大惡極且3罪犯意各別,因此依強制性交罪處2個有期徒刑3年2個月,依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8個月。

判決書指出,小美先在2018年某日在住家客廳遭狼父性侵,2022年某日狼父在房間又向小美伸出狼爪,再次性侵得逞,2023年某日狼父在開車載小美上班途中,竟在車內對小美強制猥褻。

狼父惡行曝光後,急向法官宣稱他已獲得女兒原諒,希望透過和解求輕判。但小美向法官表示,她之所以會願意原諒狼父,是因爲生病的阿公需要狼父照顧及接送就醫,若不是這樣,她真希望狼父入獄。

案經屏東地院審結後,法官認狼父罪大惡極且3罪犯意各別,因此分別判刑,依強制性交罪判處2個有期徒刑3年2個月,依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8個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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