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公安局環翠分局關於付某、李某慶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案的通告
威海市公安局環翠分局
關於付某、李某慶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案的通告
2024年6月5日,威海市公安局環翠分局依法對付某、李某慶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案立案偵查。目前,調查取證、人員審查、投資人報案、涉案資金追繳等工作正全力開展。爲進一步查明案情,依法打擊犯罪,保證該案能順利的移送起訴、審判,現就投資人報案、從業人員配合調查等事項通告如下:
一、凡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期間,通過威海中管匯商貿有限公司(地址:威海市環翠區新威路128號27一層)參與投資的利益受損羣衆,請於2025年4月30日前到威海市公安局環翠分局經偵大隊報案,因逾期未報案,導致未被審計確權,影響個人權益的,後果由其個人承擔。避免因未登記而影響本人合法權益,之前已向公安機關登記的請勿重複登記。
二、投資人報案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報案書(需寫明每次投資的時間、地點、金額、收益、業務員姓名電話等信息)或個人陳述筆錄;
2、投資人本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3、投資合同、確認書等複印件;
4、投資時使用的銀行卡複印件;
5、銀行流水原件(含投資記錄、收取本金、利息的記錄);
6、其它報案材料(宣傳資料等)。
以上材料複印件及銀行流水需逐頁簽名、按手印。
三、公安機關正告威海中管匯商貿有限公司的從業人員,及時主動向威海市公安局環翠分局說明情況,並全額退還在公司任職期間的違法所得(包括佣金、提成、績效等款項)。根據法律規定,對於涉案人員積極配合、主動退贓退賠的,可以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其中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情節顯著輕微的、危害不大的,不作爲犯罪處理。退款時註明退款人詳細信息,以便確定退款人。拒不退款及不配合公安機關調查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廣大投資參與人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調查取證工作,不信謠、不傳謠,通過合法途徑,理性反映訴求。
特此通告!
登記報案地點:威海市公安局環翠分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
聯繫人:王警官 段警官
聯繫方式:0631-5232921
威海市公安局環翠分局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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