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指「土城殺妻案」無保飭回待商榷 將開會研議致命危險清單

▲土城謝男殺妻、小姨子,遭押上車帶回土城分局。(圖/記者陳以升翻攝)

記者洪巧藍/臺北報導

新北市土城46歲謝姓男子違反保護令遭捕,在檢方無保飭回後開車衝撞、刺殺妻子和小姨子震驚社會,也引發保護令無用等議論。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今(9)日表示,下週一將跨部會會議討論本案,初步審視社工檢警在各個處理環節皆有達成,僅有「無保飭回」部分還要了解,將研擬「致命危險清單」提供檢察官,做爲評估是否羈押參考。

張秀鴛今日受訪證實,衛福部、司法警政、內政部等中央單位每三個月召開家暴性侵害推動小組,下週一將請新北網絡報告本案,再來檢視相關制度、環節是否有可以調整之處。

張秀鴛說明,目前掌握整起案件,第一線處理警方已有警覺加害人危險、暴力傾向,移送地檢署,加害人無保飭回後,檢察官有依照流程通知警察機關與家防中心,被害人知曉情況,社工也與其討論相關安全計劃,從從法院審理保護令結束到回到家,走哪一條路都有安排,然而卻在兩姐妹再出門時發生狀況。

張秀鴛說,審視整起不幸事件,包含檢警、社工處理、法院核發保護令各方面,速度也都相當的快,可以精進空間不大,唯一遺憾之處就是加害人被逮捕後沒有羈押或責付條件。也因此,希望從過去案件蒐集可能危險因子,訂出「致命危險清單」,提供警方、檢察官到法官評估是否可以交保的參考,讓保護程度再拉高。

張秀鴛直言,保護令確實不是萬靈丹,僅是一紙法律命令,若加害人執意違法,仍難完全避免悲劇,所以整體保護網絡從警察、社工、檢察官到法院每一環節都必須保持警覺,共同預防危險行爲發生。而國內一年開出兩萬多件保護令,實務面來看約有8成有發揮保護效果,希望外界不要因爲另2成未達保護功能,就懷疑整體的保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