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公告健保藥品支付兩大修正條文 國產藥廠大利多
藥品示意圖。 圖/AI生成
爲了促進國內製藥發展,避免國際局勢影響藥物供給,衛福部28日正式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與「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部分條文,對國產製藥產業釋出四大利多,未來符合相關條件的藥品,健保覈價最高可加算30%,新制明年元旦上路。
包括製藥公會、製藥發展協會、與學名藥協會等三大本土製藥公協會28日同聲表示,感謝賴清德總統以行動加強臺灣藥品供應韌性、以政策引導在地產業升級並確保藥品價格合理。
藥品進口、原料、開發商 都有機會受惠
法人分析,美時、中化、永信、生達、東洋、東生華、南光、杏輝、健喬、友華等積極自國際引進新藥來臺的公司;以及神隆、中化生、永日、生泰、臺耀化學等原料藥廠,以及開發生物相似藥的臺康生技等,都有機會受惠。
中華民國學名藥協會理事長陳誼芬表示,臺灣進口醫藥品比例相當高,佔健保藥費支出達七成以上,然而面對變幻莫測的國際局勢,臺灣需要有支持藥品在地製造、強化本土供應鏈的藥品政策,以確保藥品穩定供應。她表示,這次公告修正的改革政策是在去年11月20日預告,如今法案公告實施,象徵健康臺灣、健保永續的腳步又往前邁進一步。
本次修法有四大要點
衛福部日前曾說明,此次修法的重點有四:首先,爲擴大鼓勵國內藥廠製造創新藥品,凡是在國際上市許可兩年內新藥,或是十大先進國家覈准上市滿五年、但屬國內新成分新藥,將可比照臺灣首發新藥給予優惠覈價。
其次,爲鼓勵學名藥或生物相似性藥品及時進入市場,提供處方用藥選擇,針對原廠藥逾專利期五年內首兩張取得藥品許可證的國內製造學名藥、或生物相似性藥品,最高給予原廠藥相同價格。
第三,國內製造藥品將給予優惠藥價,以穩定供藥,包括採用國內生產的原料藥,或者國內安全性臨牀試驗獲國際學術期刊發表且增列於仿單上,以及最早向主管機關爲P4專利聲明且獲准核發藥品許可證的學名藥,只要符合這三項條件之一,未來健保覈價任一皆可加算10%,若三項條件皆符合,可加算最高達30%。
最後,爲確保供藥穩定,合理保障藥價,只要同時符合主管機關公告之必要藥品、同分組內有國內製造品項及同分組分類未逾三品項等三項條件,當年度藥價不予調整。爲提升國人用藥可近性,加速新藥納入健保,健保推動平行審查機制和主動收載藥品機制,並鬆綁書面申請文件相關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