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出手了 攜瘦瘦針入境 擬強制申報
食藥署與關務署研議,將瘦瘦針列爲入境強制申報範圍。圖爲日版瘦瘦針。(黃琮淵攝)
瘦瘦針風靡全臺,這類GLP-1類藥品須由醫師開立處方,但網路、跨境代購非法販售亂象卻層出不窮。食藥署繼修法嚴管違法販售後,近期規畫與關務署研議,將瘦瘦針列爲入境「強制申報」範圍,未來旅客不自主申報,可能被沒入或裁罰,以杜絕非法輸入。
立委林淑芬日前質詢指出,越來越多來自大陸的瘦瘦針,在網路平臺上打廣告、非法販售。瘦瘦針不是所有人都適用,可能出現腸胃問題等副作用,若民衆從非正規管道購買,就無法受藥害救濟制度保障,求助無門,要求衛福部出手。
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說,瘦瘦針非法來源主要有2個,旅客自行攜帶入境及網路郵包購入,且出現網路非法轉售現象。現行攜帶針劑產品入境,須有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不得超過處方箋合理用量,以6個月用量爲限。不過,旅客在機場通關「沒被查到就沒事」,被查到纔會要求申報。
王德原表示,食藥署正規劃與關務署研商,將GLP-1類藥品納入入境申報管理範圍,或列爲邊境重點查覈項目。未來旅客不自主申報,可能被沒入或裁罰。
藥師公會全聯會榮譽理事長黃金舜指出,瘦瘦針過於氾濫,很多人到日韓私下購買,更有國外民衆透過醫師處方取得藥物後轉賣給臺灣人,不論用什麼方式取得,非法進口都是「僞藥」。此外,醫美界鼓吹民衆用瘦瘦針,許多人根本不需要也在用,進而造成暈眩、嘔吐、憂鬱、腸胃堵塞等副作用。
黃金舜樂見衛福部跨出第一步,從機場開始管控,呼籲未來進一步將瘦瘦針納爲管制藥,從源頭管理,才能清楚掌握藥廠、醫師處方等流向,防堵非法販售亂象,民衆也無法輕易取得,否則醫療行爲變成商業行爲,是很可怕的事。
食藥署日前已預告修正《藥事法》,加重網路平臺業者責任,並加強查緝。截至6月10日,共下架Facebook、Threads等Meta平臺違規販售瘦瘦針1197則貼文,並巡查其餘網路平臺共967則貼文,後續依規定下架。針對實體通路,截至11日,累計稽查934件、違規家數124件,裁處金額共355.5萬元。
食藥署提醒,將個人自用藥品於網路販售,恐違反《藥事法》,可處3萬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若販售或意圖販售未經我國覈准藥品,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