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稱未見臺師大抽血調查結果 督促教育部把IRB翻過來查一遍
▲臺師大女足案疑涉違反人體研究法,衛福部已請教育部速依法行政。(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洪巧藍/臺北報導
臺灣師範大學女足隊爆出「抽血換學分」醜聞,甚至傳出非醫事人員執行抽血等爭議,衛福部醫事司司長劉越萍今(16)日表示,衛福部目前還沒有看到教育部針對該案的調查結果,將依《人體研究法》督促教育部依法辦理,應該「把IRB整個翻過來查一遍」,檢討當初案件怎麼審過,如果計劃沒問題,校方跟計劃主持人沒按計劃執行,問題會更加嚴重。
衛福部今晚發佈說明,就目前新聞揭露資料所示,臺師大女足案疑涉違法態樣爲研究團隊執行「未依經倫理審查委員會通過之研究計劃」及「未取得研究對象知情同意」、研究機構審查會「未對經審查通過之研究監督及查覈」及研究機構「對審查通過之研究計劃未進行必要之監督」,涉違反人體研究法第22條第1項第1款、第23條第3款、第24條第1款及第24條第4款規定。
劉越萍受訪表示,依照 《人體研究法》規範,人體研究之監督、查覈、管理、處分及研究對象權益保障等事項,由研究主持人所屬機關(構)、學校、法人或團體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管轄,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隸屬教育部,應由教育部就前開疑議內容釐清及調查,並進行全權管理及監督。衛福部已函請教育部本權責辦理相關調查及處分,並促請教育部依法辦理。
▲立委陳培瑜踢爆臺師大女足隊遭強迫抽血。(圖/翻攝自立法院議事直播)
劉越萍指出,衛福部目前還沒有看到教育部調查內容,教育部應該把倫理審查委員會(IRB)的內容翻過來查一次,重新進行檢討,當初計劃案是怎麼通過的?如果計劃沒問題,卻沒有按照通過的內容執行,計劃主持人涉及的問題就更大。衛福部則要強化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去監管其IRB內容。
至於非醫事人員抽血疑慮,劉越萍則強調,關於受試者保護,在相關機制中早有明文規定,本案還是要回歸從IRB計劃內容去審視纔有辦法判斷,人體研究抽血和醫療臨牀業務執行抽血檢驗不同,不能混爲一談。
衛福部次長林靜儀今日在臉書發文分享個人看法,她說,有申請過IRB人體研究倫理審查的人都知道有多複雜、應該要多謹慎;尤其在審查研究計劃時特別對於未成年人、易受傷害族羣,或是有利害關係權力不對 等情況(受僱員工、監所犯人、指導學生)是重要關切與必須特別注意的倫理議題。
▲民進黨立委陳培瑜 範雲及人本教育基金會舉行 強迫抽血惡師免解聘 臺師大血汗學分 教育部不管嗎 記者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林靜儀強調,不論是在醫院或是學校,要做研究就要先搞清楚而且遵守研究倫理,這是鐵律,學校研究倫理審查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是教育部,如果是醫院研究的倫理審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是衛福部。
林靜儀也提到,受試者應該要有明確的知情同意,而且不可以在被脅迫的情況下爲之;受試者也擁有隨時退出研究的權利。學生不懂他們的權利,研究主持人要懂;研究主持人如果不懂,IRB審查要審到主持人懂才放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