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電動二輪車酒駕拒檢無累罰機制挨轟 中市警局:向中央建議修法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慢車酒駕或拒檢竟無累罰、公佈姓名等機制,引起民怨,並批評政府不該給酒駕犯有鑽法律漏洞的機會,呼籲中央應完善慢車酒駕懲處法規,以嚇阻全臺慢車酒駕犯。臺中市警察局23日迴應,將透過行政管道向中央建議研議修法。示意圖。(民衆提供)
酒駕零容忍宛若空談,臺中市大雅警分局發現潭子區1名56歲林姓男子1個月內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拒絕酒測3次,雖然員警有聞到濃厚酒味卻也束手無策,3次僅能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各處4800元罰鍰,並移置車輛,遭民衆質疑慢車酒駕或拒檢無累罰、公佈姓名等機制,恐成酒駕犯天堂。臺中市警察局23日迴應,將透過行政管道向中央建議研議修法。
大雅警分局自4月起針對酒駕肇事高發路段以「精準執法」方式實施多點、機動的全面式部署與攔檢,今年4月至昨日共取締酒後駕車共計83件,其中42件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另也發現轄區內林男於1個月內酒後騎乘慢車遇警方攔查3次皆拒檢、直接跑走,依《道交條例》各罰4800元,並移置保管車輛,後續請親友領回,不過據悉警方攔查林男車輛皆爲同一慢車。
許姓女子痛批,酒駕就是零容忍,無關乎使用的交通工具是汽車、機車,還是慢車,像是腳踏車、微型電動二輪車等,直言透過拒檢手段試圖規避法律上酒駕紀錄的人,政府不應改給他們有大鑽法律漏洞的機會,尤其慢車酒駕或拒檢竟無累罰、公佈姓名等機制,呼籲中央應完善慢車酒駕及酒後拒檢懲處法規,以嚇阻全臺慢車酒駕犯,或是臺中市政府應該要硬起來,訂定慢車相關加嚴的自治條例。
對於民衆反映法規對於駕駛慢車酒駕累犯及拒測並無加重罰鍰、吊銷其駕駛執照、公佈其姓名或照片等進一步規定,警察局迴應,將積極透過行政管道向中央建議研議修法方向。
警察局也說,爲提供市民安全無酒駕的交通環境,警察機關仍將持續以高強度執法作爲遏止酒駕惡習,呼籲民衆酒後切勿有僥倖心理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警方將持續嚴正執法取締酒駕,以保障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