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5千元賣雙證件淪走私煙人頭 進口20萬支加熱煙遭逮
林姓男子在前年以5千元代價將雙證件交給龔男使用,淪爲走私集團人頭,去年龔男以貨櫃多達20萬支加熱煙入境,遭海關與警方逮獲。基隆地方法院依輸入私煙罪判處龔男有期徒刑5月、林男3月,兩人均可易科罰金。(徐佑升攝)
一名長期在臺北車站露宿的林姓男子,在前年以5千元代價將雙證件交給他人使用,並依指示在股東同意書簽名蓋章,結果遭掛名爲公司負責人,淪爲跨境走私案件人頭。檢警發現,該公司實際操盤手爲龔姓男子,藉由進口雜貨的名義,夾帶多達20萬支加熱煙入境,遭海關與警方聯手查獲。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依輸入私煙罪判處龔男有期徒刑5月、林男3月,兩人均可易科罰金,並沒收全部走私煙品與不法所得。
檢方調查發現,走私集團先鎖定無業且居無定所的林男,藉由街頭接觸,先以5千元現金購得其雙證件,並將林男戶籍從桃園遷至臺北,再要求林男在公司股東同意書上簽名蓋章,掛名爲「成翊公司」負責人,表面上負責公司營運,實則作爲掩護非法進口的人頭。
去年8月,龔男向友人租用高雄某處倉庫,並透過大陸籍自稱「歐陽先生」的男子,與成翊公司幕後實際負責人「小謝」接洽,計劃利用公司名義進口大量私煙。雙方談妥後,採取以一般雜貨貨櫃報關的手法,在報單上申報爲商用擦手紙,實際則在貨櫃中暗藏20萬支加熱煙,企圖避過查驗。
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第一大隊與海關人員去年9月4日在基隆港區貨櫃場執行落地檢查勤務時,發現該批貨物異常,進一步檢視後,查獲大量走私加熱煙,當場扣押並循線逮捕龔、林2人到案。
檢方偵訊時,兩人均坦承有參與該批貨物的進口,龔男承認實際策劃與安排,林男則辯稱自己只是將證件交給對方、並未參與實際走私細節,但仍供稱知道該貨物並非單純雜貨。檢察官認爲,兩人行爲已構成共同與幫助犯輸入私煙罪,遂提起公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院審理後認定,龔男爲主導者,判處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15萬元,並沒收全數20萬支加熱煙;林男雖被利用,但其提供雙證件及掛名負責人的行爲,仍對犯罪有幫助,因此判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並沒收其收取的5千元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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