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安有望提前解禁!陸委會:提出爲臺灣發聲、對抗中共的證據

▲前央視記者王志安。(圖/翻攝王局拍案)

記者蔡紹堅/臺北報導

公子沈、樂樂法利等外國YouTuber日前在陸委會的背書下,解除了禁止入境臺灣的懲罰,前央視記者王志安也想透過同樣的方式解禁,強調自己對臺灣社會有無可替代的價值。對此,陸委會副主委、發言人樑文傑表示,大陸人士入境臺灣是許可制,所以王志安可提出更多在國際上爲臺灣發聲、對抗中共認知作戰的證據,若政府覺得王志安真的對臺灣有幫助的話,當然可以許可。

樑文傑9日在例行記者會上回應相關問題,她提到,王志安喜歡錶達獨特的觀點,也確實有一些獨特性,像這一次就硬要用外國人的身分來申請解禁,展現獨樹一幟的見解,「但對我們來說,你拿什麼護照就是用什麼樣的規則,『如果你是貓,你就不能說自己是狗』,如果你拿的是大陸的護照,就不能用入出國移民法,而是要根據兩岸條例的規範。」

▼陸委會副主委、發言人樑文傑。(圖/記者蔡紹堅攝)

樑文傑解釋,王志安這一次向移民署申請,主張自己應該適用外國人的規範,但因爲拿的是大陸護照,是不可能的事情。

樑文傑強調,陸委會是依據兩岸條例來行事,所以王志安可以再試試看,提出更多在國際上爲臺灣發聲,對抗中共認知作戰,對臺灣有所幫助的證據,讓陸委會來審認。

樑文傑坦言,陸委會都是個案來審認,在兩岸條例的體系,一旦做出裁罰之後,沒有明確的規定申請提前解禁,但兩岸條例跟入出國移民法不同的地方在於,所有的大陸人來臺都是要許可的。

樑文傑還說,由於所有大陸人士來臺都要許可,所以對政府來說,只有「許可」或「不許可」的差別,換句話說,若政府覺得王志安真的符合在海外反共、爲臺灣發聲,對於對抗中共的認知作戰有幫助的話,當然可以許可,「但是他必須提出讓我們覺得可以接受的證據。」

▼王志安去年在「賀瓏夜夜秀」上發表涉及身障人士的言論,引起爭議。(圖/翻攝YouTube/賀瓏夜夜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