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影射「陪睡」遭判刑4個月 馬鬱雯:絕不會縱容任何一株草

▲前三立記者馬鬱雯。(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杜冠霖/臺北報導

臺北地檢署去年偵辦京華城案期間,三立電視臺前記者馬鬱雯刊出獨家報導,直指前臺北市長柯文哲帳目問題。當時遭民衆黨支持者(暱稱小草)留言「1500 1H2S?」影射陪睡價碼,被控涉犯加重誹謗罪嫌,臺北地院今(21日)判劉嫌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馬鬱雯表示,面對這些躲在鍵盤後方的惡意,「我絕對不會縱容任何一株草,爲了捍衛個人名譽,我會追究到底」。

馬鬱雯去年在自己「馬鬱雯Wendy」粉專轉發臺灣新聞記者協會挺她的聲明,被小草狂酸「到底陪誰睡七年」、「陪睡女」、「馬記者經營這條線七年絕對沒有靠陪睡或是張腿亦或是口技…」、「過幾天會不會有陪睡名單出現?」等語。馬鬱雯也提告加重誹謗罪等,今判決出爐,法院判決劉嫌缺乏尊重他人名譽的法治觀念,依加重誹謗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

馬鬱雯指出,先前爲了1500萬獨家新聞,這整整一年多至今,小草惡意性騷影射、妨害名譽,「我一率提告,今年九月,一名劉姓小草被檢方依加重誹謗提起公訴,上個月北院首度開庭,18號一審判決結果出爐,他因散佈文字誹謗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個月,而他的性騷擾申訴則是同步進行當中」。

對於官司,馬鬱雯強調,她說過非常多次,絕對不會姑息這些不實造謠,這些人請勇於爲自己的行爲,付出代價,不要開了庭就搬出爸爸媽媽來道歉,也不要敢做不敢當,瞎扯打錯字,辯稱原意不是這樣。

馬鬱雯表示,先前小草的案件,全數針對刑事部分提告且同時附帶性騷擾申訴,刑事成立就去坐牢,性騷擾成立就當一輩子性騷犯。後續還有很多的案件進行中,「你們一個都別想跑!」

馬鬱雯指出,在一審宣判當天早上,也接到來自某科大的性平會線上訪談,因爲小草涉嫌留言性騷,「當時我一併提出申訴,校方也將召開性平會進行評議。無論我過去身爲記者,還是此刻我是議員參選人,我捍衛名譽的決心都不會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