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1500 1H2S?」影射馬鬱雯遭起訴 裁押柯文哲的法官這樣判
前綠媒記者馬鬱雯(中時資料照)
前記者馬鬱雯民國113年揭露臺灣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神秘帳冊,疑收受威京集團沈慶京1500萬元,劉姓男子在馬鬱雯臉書粉專貼文留言「1500 1H2S?」涉影射從事性交易,檢方依加重誹謗罪起訴,臺北地院由去年裁押柯文哲的法官呂政燁審理後,認定一般人基於行爲常態之道德感受,一旦聽聞劉所指摘情節,自可能對馬品格形象產生懷疑,認爲告訴人不僅是從事性交易以換取對價、甚至價碼低到只剩1500元行情極差的雙重詆譭,而屬足以貶損馬的名譽之具體事實無訛,依散佈文字誹謗罪將劉男判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去年裁押柯文哲的法官呂政燁充滿爭議,已故的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108年在臉書自曝曾被呂政燁逼和解,控訴呂當庭嗆 他「我是綠色法官,你不答應和解,我下午就判你輸!」但呂否認, 北院經調閱錄音後說「查無此事」。日前呂從待了好幾年的強制處分庭轉往審查庭,剛好分案審理馬鬱雯告網友案。
判決指出,劉在113年9月12日使用電腦設備連結網際網路,登入臉書帳號在「馬鬱雯 Wendy」臉書粉絲專頁,轉發臺灣新聞記者協會「臺灣記協聲明」之貼文中,有網友陸續留言「…記者到底陪誰睡七年」、「陪睡女」、「支持馬記者,馬記者經營這條線七年絕對沒有靠陪睡或是張腿亦或是口技…」、「過幾天會不會有陪睡名單出現?」等內容後留言貼文。
檢方起訴指控,劉貼文留言「1500 1H2S?」,影射馬鬱雯有在以1小時收費1500元之對價之方式與他人從事性交易,以此僅涉及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而足以貶損馬鬱雯之名譽及社會評價。
劉坦承有發文及留言但否認其有誹謗故意,並於偵訊時辯稱:「『1500 1H2S?』意思是1H 2 Section(階段),1500是下午三點的意思,不是金額」,『1500』是因馬鬱雯揭露有關柯文哲1500是否收取賄賂,是與公共議題有關,爲可受公共評論表述與批判,馬有先入爲主不舒服感受,這是可受公評之事」 。
北院法官呂政燁審理後不採信劉的辯詞,認定衡諸一般社會通念,一般人基於行爲常態之道德感受,一旦聽聞劉所指摘之前開情節,自可能對馬品格形象產生懷疑,認爲告訴人不僅是從事性交易以換取對價、甚至價碼低到只剩1500元行情極差的雙重詆譭,而屬足以貶損馬的名譽之具體事實無訛;考量劉毀損馬的名譽且犯後否認犯行,猶自信並屢稱其行爲正當,又未與馬達成和解或徵得對方之諒解,所爲誠屬不該,依散佈文字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