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某,行拘10日!遼寧一地查處兩起野外用火違法行爲
來源:遼寧日報
清明期間,
大風天氣偏多、有效降水偏少,
加之春耕生產、
祭祀掃墓等活動增多,
森林防火形勢嚴峻。
撫順市公安局
持續加大執法檢查力度,
於近期依法查處
兩起野外用火違法行爲。
4月4日,撫順縣公安局依法偵辦一起因祭祀導致山林起火案件。經查,當日11時50分,汪某存僥倖心理,到撫順縣上馬鎮李家村附近上墳燒紙時,引燃周圍雜草、灌木叢,造成山林火災,過火面積達7.28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汪某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處罰。
4月4日15時30分,新賓縣公安局上夾河森林派出所民警巡查到永陵鎮夏園村東溝時,發現有人在農田焚燒秸稈,民警立即責令其停止焚燒。經審查,該人系永陵鎮夏園村村民樊某,後將其移交永陵鎮林業站處理,按照國務院《森林防火條例》第五十條之規定,給予樊某5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接下來,撫順市公安局將進一步強化“人防+技防”措施,持續嚴厲打擊野外用火違法行爲,堅決築牢春季護林防火安全屏障。
撫順公安提示:
當前正值春季防火高火險期,請廣大市民嚴格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規,杜絕野外違法用火,共同守護綠水青山。
來源:撫順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