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低價“銀筷子”消費體驗調查發佈 “銀筷子”“一眼假”現象普遍|315青訴
3月15日,在2025年3·15案例發佈暨新業態新模式中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問題研討會上,《網絡低價“銀筷子”消費體驗調查結果》發佈。本次調查結果說明,網絡低價“銀筷子”“一眼假”現象普遍,消費者遇到消費欺詐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維權時,絕大多數商家不執行“退一賠三”規定。
近期,網絡平臺上出現大量宣傳“純銀筷子”“抗菌銀筷”的產品,價格每雙低至幾元至幾十元不等。這些打着“純銀”旗號宣傳的銀筷子,真的是純銀產品嗎?北京陽光消費大數據研究院聯合消費者網等機構針對部分網絡平臺開展了網絡低價“銀筷子”消費體驗調查。
本次網絡低價“銀筷子”消費體驗調查共完成24個體驗樣本,涉及多個平臺,每件單價在3.98元至95.48元之間不等。
體驗調查發現,本次隨機選取的24個體驗調查樣本,全部在商品標題或宣傳圖片上標註了“純銀”字樣。其中,有22個樣品在商品標題上標註了“純銀”,有18個樣品在宣傳圖片上標註了“純銀”;只有7個樣本標註了商品爲鍍銀產品,有12個樣本標註了商品爲其他材質。此外,還有10個樣本收貨時發現商品夾帶了疑似仿冒“證書”,有2個樣本爲其虛假宣傳行爲設置了免責聲明。
調查發現,部分商家宣傳“配證書”實爲發送仿照證書紋樣印刷的普通小卡片。在本次調查的24個樣本中,有10個樣本收到了商家仿照證書紋樣印製的卡片。
針對本次體驗調查涉及的23家低價銷售銀筷子商家,體驗人員以商家明知不是純銀材質而故意宣傳“純銀”產品,主張商家構成消費欺詐,要求商家承擔“退一賠三”的懲罰性賠償責任,其中只有1家店鋪同意“退一賠三”。在另外22家店鋪中,有11家店鋪客服根本不回覆消息;有8家店鋪找各種理由推託,不明確回覆是否“退一賠三”;有2家店鋪明確拒絕承擔“退一賠三”責任;還有1家店鋪一直不發貨。
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表示,調查結果說明,網絡低價“銀筷子”“一眼假”現象非常普遍,消費者遇到侵權問題之後維權往往非常困難。銷售商家明知其銷售“銀筷子”的價格遠遠低於市場價格,應該知道其不屬於“純銀”產品,卻故意在網絡平臺上宣稱“純銀”欺騙和誤導消費者,明顯涉嫌構成消費欺詐,應該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承擔“退一賠三”的懲罰性賠償責任。
陳銀江表示,針對這種遠遠低於市場價格的“純銀”筷子宣傳,平臺應當明知或應知其爲虛假宣傳,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卻沒有采取屏蔽虛假宣傳或下架相關產品等措施,應當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四條承擔連帶責任。因此,消費者既可以向銷售商家主張懲罰性賠償,也可以向電商平臺要求賠償。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張鑫
編輯/樊宏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