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交友結識第2天 女便遭男網友硬上得逞判刑1年8月

新北市李姓男子去年中透過網路交友軟體結識1名年輕女子,隔天即登門拜訪共進早餐後,趁女子回房間休息,悄悄闖入強行性侵得逞,新北地院日前依強制性交罪判刑1年8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姓男子去年8月11日透過網路交友軟體結識1名年輕女子,爲展現追求誠意,隔天一早近6時便帶着早餐登門拜訪,與女網友共進早餐,2人邊吃邊聊至上午8時許,女子表示太早起牀,累了便回房間睡回籠覺,李男則表示,再看一下電視便自行離去。

沒想到李男爲滿足一己私慾,趁女子熟睡後,悄悄進房間,女子驚醒後掙扎、反抗,並以手推開要求李男滾出去,仍被李男以體型優勢,便行硬上性侵得逞。

新北法院法官審理時,李男坦承犯行並已與受害女子達成和解,且履行和解條件,日前依強制性交罪判刑1年8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於1年內接受法治教育課程3場次,仍可上訴。

新北市李姓男子去年透過網路交友結識1名年輕女子,第2天上門拜訪還強行硬上性侵得逞,新北地院日前依法判刑1年8月。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