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行李有它!女帶「1伴手禮」返臺遭重罰20萬 淚崩喊:我太粗心

羅姓女子從大陸返臺時,不慎將含肉製品「玉米澱粉腸」攜帶入境,遭重罰20萬。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旅遊買伴手禮時當心!一名臺灣的羅姓女子從大陸返臺時,因不慎將含肉製品「玉米澱粉腸」攜帶入境,遭海關依規開罰新臺幣20萬元。該女子於網路平臺Threads分享自身經驗,表示明知不能帶肉類食品回臺,但當時忘了行李箱內還有購買的玉米腸,過海關時才驚覺違規。

根據「TVBS」報導,羅姓女子指出,她在6月底於杭州購買伴手禮,回臺時沒發現行李中還有玉米腸,雖然相當懊悔,但也不打算提起行政訴訟,選擇認錯並願意繳清罰款。她坦言自己剛畢業,只能用分期方式繳交罰金,也藉由這次經驗提醒大家務必確認行李內容,避免因一時粗心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再次強調,旅客不得攜帶豬肉及含肉製品入境,包括香腸、臘肉、火腿、培根、肉鬆蛋卷等食品。若違規攜入,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最高可裁罰100萬元,無論是否知情,皆不影響處罰標準。

貼文曝光後引起不少討論,有網友感同身受表示返國時總會反覆檢查行李,「曾經有位機長把沒吃完的肉包帶上飛機,但是太忙了忘了吃,飛出國又飛回來被檢查到,然後也是20萬」、「我回來前都會確定買的吃完,不然就是不買這個」、「哇....真的要注意,每次要檢查時,還是會擔心自己會不會有遺漏食物在包裡」。

羅小姐攜帶的玉米澱粉腸外觀體積小,包裝上名稱也不明顯顯示含肉,實際上卻含有雞肉與豬肉成分。對於可否攜帶肉製品返臺,防檢署說明,若是經過高溫殺菌處理的食品,如泡麪內附的軟袋裝肉塊、乾燥肉末或罐頭,通常可允許入境;但像是真空包裝的香腸、肉條、封罐肉鬆等,則不得攜帶。

特別提醒,有些食品雖名稱未標示含肉,仍有肉成分,例如火腿腸、五仁月餅、鳳凰卷及部分青團(草仔粿)等,民衆應格外留意,避免違規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