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買伴手禮當心 帶這款泡麪回臺灣罰100萬

防檢署表示,原則上能夠沖泡即食的泡麪,可免施檢疫;但若泡麪附有肉類零食,像是火腿腸、鳳爪,就不能攜帶入境。(圖:shutterstock/達志)

即將進入暑假出國旅遊旺季,民衆從國外買東西回臺灣要特別留意,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表示,大家最常詢問能不能從國外帶泡麪回國,原則上能夠沖泡即食的泡麪、泡飯、速食米粉等,都可免施檢疫;但附有肉類組合像是火腿腸、鳳爪等,就不能帶。因泡麪樣態種類多,有疑慮都可以直接到動植物檢疫櫃檯詢問;若違規攜帶肉品或含肉食品,最高可罰100萬元。

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日前在臉書粉專發文指出,暑假出國旺季要來了,伴手禮詢問度第1名絕對是泡麪,民衆常疑惑「到底可不可以帶國外的泡麪回臺灣?」

對此,防檢署解答,原則上能夠沖泡即食的泡麪、泡飯、速食米粉、速食粥等,都是可免施檢疫的;但如果泡麪附有肉類零食的組合,例如火腿腸、鳳爪等,就不能攜帶回來。

防檢署提醒,泡麪這類產品樣態種類多、且不斷推陳出新,民衆如果有任何疑慮,可以直接到動植物檢疫櫃檯洽詢,由現場的檢疫人員確認檢查。主動詢問時,即便產品無法攜帶入境,只要配合處理就不會受罰。

防檢署也曾在官網表示,泡麪因其含肉類經高度加工之動物油脂、萃取物、水解物、精煉物、風味劑及肉類乾燥粉狀物,風險極低,但因泡麪含肉樣態極多,判斷不易,建議不要帶回國。

若攜帶肉品及含肉食品,包括香腸、臘肉、火腿、培根、肉鬆、肉丸、肉包、肉鬆蛋卷等,最高可罰100萬元。

防檢署表示,泡麪、罐頭民衆不易判斷,建議不要帶回臺灣。(翻攝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