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詐騙財損14.5億!僅5家物流可退款 30家無退費資訊

▲「幽靈包裹」氾濫,有民衆遭詐騙貨款。(資料圖/記者高堂堯攝)

記者李姿慧/臺北報導

網路購物詐騙和「幽靈包裹」猖獗,去年民衆財損高達14.5億元,審計部報告指出,爭議跨境包裹未建立高風險寄件人追蹤查察機制、物流快遞業者對爭議包裹退款機制有欠完備,影響打詐成效,目前僅5家貨運業者有爭議包裹退款機制,但高達30家無公開退款資訊。

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113年度假網路拍賣詐騙案件高達17,010件,雖破獲7,715件,但破獲率僅45.36%,造成民衆財損高達14億4,975萬元。另有370件假郵件(包裹)招領詐騙,損失金額達511萬元。

審計部報告指出,該類詐騙案件蒐證困難,且多屬跨境運作,即使民衆透過165專線或警方報案,也因證據不足或尚未造成財損,常遭檢警以「不構成刑事案件」爲由無法立案偵查。實務上多隻能建議民衆自行退貨退款,難以真正阻斷詐騙包裹流通。

由於目前多數詐騙以「一頁式購物網站」或「貨到付款」方式誘騙消費者。審計部直言,政府尚未建立高風險寄件人追蹤與查察機制,僅依賴民衆自行辨識可疑包裹、拒收退貨,無法有效遏止詐騙重複發生,部分「幽靈包裹」甚至仍氾濫於貨運物流體系。

根據審計部調查,目前僅有5家貨運業者針對爭議包裹建立退款機制,另有30家雖提供代收貨款服務,卻未公開相關資訊,消費者權益難以保障。

審計部表示,截至113年底,僅有臺灣宅配通、臺灣順豐、統一速達(黑貓宅急便)、新竹物流及嘉裡大榮物流等5家公路局轄管業者,設有明確的貨到付款爭議包裹退款機制;但仍有30家同樣提供代收貨款服務的貨運業者,未公開任何退款資訊。另有20家營運範圍涵蓋物流、快遞或貨物承攬的非轄管業者,亦未被納入政府現行政策輔導對象,此舉不利於保障民衆退貨權益。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消費者在收受商品7日內,有權無條件退貨,但在現實執行上,仍受限於各業者機制落差。審計部強調,政府應積極督導所有業者建立公開透明的退貨退款制度,並將其納入主管機關的考覈指標,以提升整體防詐成效。

交通部則表示,已要求公路局持續督促轄管貨運業者,針對經常出現退貨爭議的託運人,研議提高退貨手續費或停止託運機制,以降低民衆受騙風險。

此外,行政院也要求境外包裹業者提供7日內無條件退貨機制,境內部分則可依《消保法》進行申訴調解;經濟部也已請超商業者設置防詐客服專線或建立線上申訴平臺,以協助消費者處理爭議。

審計部表示,面對層出不窮的詐騙模式,若缺乏有效的法律與技術配套,僅靠民衆自我辨識恐難應對。政府應加快推動跨部會資訊共享與制度健全化,全面阻斷詐騙包裹的流通管道,才能真正減少民衆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