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第一泡菜「冷藏用常溫送、標示不實」 遭重罰38萬
▲「協發行泡菜」遭查獲違規。(圖/食藥署提供)
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
衛福部食藥署今公佈醃漬蔬菜製造業稽查專案結果,其中號稱「網購第一泡菜品牌」的知名產品「協發行泡菜」遭查獲「以常溫運送冷藏食品」、「3項產品被發現成分標示不實」,遭罰38萬元。
食藥署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進行醃漬蔬菜製造業稽查專案查覈,針對過去曾抽驗不合格製造業者優先納入查覈對象,總計查覈73家。查覈重點包含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符合性、產品責任險、使用之食品添加物及產品標示等項目,並抽驗成品檢驗防腐劑、漂白劑、甜味劑或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等。
食藥署中區管理中心主任林旭陽指出,部分業者不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 (GHP),其中1家經命限期改正後仍復查不合格,爲臺南市「協發行國際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泡菜被查獲未依規定溫層配送,應該要冷藏的產品卻以常溫運送,GHP複查仍不合格。
林旭陽說,該業者已經違反《食安法》第8條,由於情節重大,且該公司資本額大,因此加倍裁罰,原本是6萬元起跳,本案開罰24萬元。
另外,協發行國際食品有限公司的「泡菜黃瓜、黃金泡菜、韓式泡菜」共3項產品,也被查獲標示違規,標示字體過小,且產品成分標示與實際不符,有2項添加物有標示但未使用,另2項添加物有使用但未標示,已經違反《食安法》第22和28條,針對標示不實開罰14萬元,總計遭罰3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