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第一泡菜爆違規!冷藏竟用常溫送、標示不實 遭重罰

「協發行泡菜」被查到兩大違規樣態,包括:以常溫運送冷藏食品,以及3項產品被發現成分標示不實,一口氣繳出38萬元罰鍰。(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今天公佈醃漬蔬菜製造業稽查專案結果,號稱「網購第一泡菜品牌」、在各大賣場通路皆有販售的「協發行泡菜」,被查到兩大違規樣態,包括:以常溫運送冷藏食品,以及3項產品被發現成分標示不實,一口氣繳出38萬元罰鍰。

食藥署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執行「114年度醃漬蔬菜製造業稽查專案」,共查覈73家,部分業者不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 (GHP),其中1家經命限期改正後仍復查不合格,爲臺南市「協發行國際食品有限公司」。

食藥署中區管理中心主任林旭陽說明,協發行國際食品有限公司被查獲未依規定溫層配送,該冷藏的產品卻沒有用冷藏方式運送,GHP複查仍不合格,違反《食安法》第8條;由於情節重大,且該公司資本額大,因此加倍裁罰,原本是6萬元起跳,本案裁處24萬元。

另外,地方衛生局查獲6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者,共計裁處18.8萬元,協發行國際食品有限公司也在名單中,包括泡菜黃瓜、黃金泡菜、韓式泡菜共3項產品,標示字體過小,且產品成分標示與實際不符,違反《食安法》第22和28條,裁處14萬元。

林旭陽說明,該業者違規產品是,有2項添加物有標示但未使用,另2項添加物則是有使用但未標示;食品標示不實依法裁處4萬元以上,由於業者資本額較高,且有多項產品違規,因此加重裁處。

食藥署說明,本次查覈重點包含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符合性、產品責任險、使用的食品添加物及產品標示等項目,並抽驗成品檢驗防腐劑、漂白劑、甜味劑或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曾抽驗不合格的製造業者,未來將優先納入查覈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