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交通違規申訴「靠這招」反制檢舉達人? 桃警打臉

近日有網路羣組流傳圖片,稱被檢舉交通違規時可向裁決單位提出申訴,要求檢舉人「提供監視設備檢驗合格的認證文件」做爲反制,警方駁斥爲假消息,類似申訴在實務上已多次被打臉,不管是裁決單位或法院都會依據檢舉影片或照片做實質審查,呼籲民衆不要誤信網路假訊息。

爲因應檢舉達人檢舉交通違規,網路上出現教導民衆反制之道的圖片,稱收到檢舉罰單,可向監理裁決單位填寫「申訴單」,申訴內容要求「請提供檢舉人的監視設備是否經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的儀器,及定期檢驗合格的認證文件。警方即會通知檢舉人到案說明,若檢舉人覺得麻煩未到案,即可申訴成功,荷包不會失血。」

但桃園警方指出,交通違規檢舉只要符合檢舉要件,不做假、不做剪接,警方做詳實審覈確認違規後就會依照程序告發,網路說法並非事實;過去曾有被檢舉人以此向監理單位提出申訴,甚至告上法院打行政訴訟,但結果不是未通過就是被駁回,因民衆檢舉違規的工具,並不是如警方執法的專用儀器,無須定期送檢驗。民衆檢舉交通違規案件有具體規定,包括:

1、檢舉人要填寫姓名、地址、身分證字號及聯絡方式。

2、採證日起7日內必須提出檢舉,例如3月20日拍攝的相片,最晚3月26日要提出檢舉。

3、取證照片或影片必須要有日期、時間顯示,並詳載違規行爲地點及違規事實。

4、違規車輛應拍攝清楚車牌、顏色及地面標線,照片應附上至少兩張連續採證照片或影片。

5、違規停車必須可以證明車輛未移動,所拍攝採證照片可明顯辨識駕駛座上無人,或影片2張以上的相片可看出違規車輛停放在同一位置,且靜置時間達3分鐘以上。

警方指出,被檢舉人可依上述規定檢視,如發現檢舉人未依規定或不符實情,可向裁決(監理)單位提出申訴,再由告發的警方做進一步查處後回覆。

另Line羣組流傳「切記!6月1號開始取締行人違規!只要不走斑馬線,一律開罰1800元」、「本月20日開始紅燈右轉罰$5400,三次馬上吊銷駕照」、「紅燈右轉$5400元這是目前交通警察的重點工作之一注意喔!」、「超速由1200-2400元,調爲6000!每超速1公里加罰100元!若限速60你開80,則需付8000!」等都是誤傳的假訊息,民衆勿隨意傳遞假訊息誤導他人。

警方目前的執法取締重點是「酒駕、闖紅燈、超速、車不停讓行人、無照駕駛、行人的各項違規」,提醒大家要遵守交通規則。記者周嘉茹/翻攝

Line羣組流傳警察開單搶錢的假訊息,桃警迴應澄清,並藉機做交安宣導,避免民衆被誤導。記者周嘉茹/翻攝

Line羣組流傳「切記!6月1號開始取締行人違規!只要不走斑馬線,一律開罰1800元」等假消息。記者周嘉茹/翻攝